九派新聞特約評論員王石川
要取消縣城落戶限制了?據報道,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簡稱《意見》)指出,全面落實取消縣城落戶限制政策,確保穩定就業生活的外來人口與本地農業轉移人口落戶一視同仁。確保新落戶人口與縣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等非戶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醫療、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
消息甫出,備受關注。其實,取消縣城落戶顯著并非新聞,國家發展改革委此前發文稱,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落實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政策。很多省份早已取消縣城落戶限制,甚至邁得步伐更大,比如廣東省兩年多前就提出,“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放開放寬除廣州、深圳以外的城市落戶限制”。如今看《意見》,它不是重申取消縣城落戶限制,而是要求全面落實這一政策,也就是說,取消縣城落戶限制已不是看點,全面落實才是要務。
根據中央部署,今年我國將堅持把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其重要背景是,我國城鎮化率處在60%-70%之間,仍有2億多農業轉移人口沒有在城市落戶,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確為新型城鎮化的重中之重。
取消縣城落戶限制不難做到,全面落實取消縣城落戶限制政策也不難做到,難的是如何提高縣城的吸引力,如何讓外來人口欣欣然到縣城落戶?如何讓本地農業轉移人口心甘情愿地在縣城扎根?
一個“肉眼可見”的事實是,很多勞動力都扎堆涌向省會城市,涌向長三角、珠三角,涌向北上廣深。不是他們好高騖遠,看不上縣城,而是因為那些地方擁有豐沛資源,能夠吸納足夠之多的就業崗位,用一種最簡單的話表達就是,在那些地方,他們有工做、有錢掙。而在一些縣城,工作不太好找,乃至太不好找,他們到縣城做什么?
再說,本地農業人口“轉移”到了縣城,如果他們并無一技之長,如何養家糊口?他們在農村還有耕地,尚可自足,一旦進城落戶,扔掉了農民身份,但農民身份所能帶來的好處,比如承包的耕地怎么處理?
仔細看《意見》,可發現中央已作出了精準“回應”。比如,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這一安排打消了本地農業人口的擔憂,讓他們有動力“轉移”到縣城中去。此外,大規模開展面向農民工特別是困難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其技能素質和穩定就業能力,有利于他們在城市里立得住。
《意見》還在“強化公共服務供給,增進縣城民生福祉”上大做文章。比如,完善醫療衛生體系,擴大教育資源供給,優化文化體育設施,完善社會福利設施。以擴大教育資源供給為例,無論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擴容增位,還是全面改善縣域普通高中辦學條件,乃至鼓勵發展職業學校,深入推進產教融合,都很有現實針對性,能夠塑造縣城的魅力,提升縣城的軟實力。
顯然,國家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有其戰略考量,而對于普通人來說,愿意到哪里落戶,則有更現實的利益考量。當縣城生產、生活、生態都有競爭力了,會有更多的人選擇到縣城安家落戶。
人們常說“回不去的故鄉”,回不去是一種心理,也是一種生活方式。但是,像筆者這一代人,從縣城考上大學,畢業后在城市謀業,盡管現世安穩,也成了“地道”的城里人,但實現心理上的徹底轉型何其難矣。難忘故土,難忘鄉情,總有一種鄉愁揮之不去,無論眉宇還是言談,都有鄉土氣質在。當縣城越發彰顯獨特優勢,也許有一天將有很多人選擇到縣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