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將高標準建設深港國際法務區,打造國際法務“最開放”區域?;浉郯穆摖I律師事務所、中外聯營律師事務所、境外律師事務所駐前海代表機構、國際法律組織等入駐可最高獲200萬元支持。5月24日晚,《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于支持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高端法律服務業集聚的實施辦法(試行)》出臺,促進高端法律服務業在前海集聚。
辦法圍繞“深港合作”“對外開放”“高端法律服務業集聚”三個關鍵詞制定措施,扶持對象主要是“聯營律師事務所、外國律師事務所駐前海代表機構;仲裁、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查明、商事調解、合規等機構;律師事務所經營團隊以及港澳法律專業人士”。
只要符合“在前海合作區(含擴區范圍)依法注冊或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在區設立并實際運作;申請前已在區內運營并購買或租賃一定面積辦公場所,以及申請時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均可申請。
在推動深港及國際合作發展上,對入駐法務區的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中外聯營律師事務所、境外律師事務所駐前海代表機構、國際法律組織,辦法將根據標準分級分類,給予30萬元至200萬元不同額度的落戶扶持。
對聘用港澳法律專業人士的機構,按每名港澳法律專業人士每年3萬元的標準,給予機構用人獎勵,聘用達到30人以上的,一次性疊加獎勵20萬元。同時,給港澳法律人士在內地業務收入的30%予以扶持,每人最高不超過10萬元,累計申領不超過兩年。
對法律服務機構在重大商事談判、訴訟、仲裁、調解等涉外法律服務事項作出突出貢獻的,每個項目可一次性申請20萬元高端法律服務獎勵。
【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_地市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