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南都記者黃璐實習生王小天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辦法》續期通知。該通知表示,為規范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程序,確保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質量和居住品質,2017年8月17日印發實施的《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辦法》(深建規〔2017〕7號)將于2022年8月17日滿有效期。經研究,因工作需要,發布續期通知,該規范性文件有效期滿后繼續實施,實體內容不變,續期1年,有效期至2023年8月17日。
堅持六項原則集中配建為主分散配建為輔
《管理辦法》明確,城市更新和招拍掛用地項目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應當堅持政府指導、企業主導、設施共享、社區融和、相對集中、布局合理六項原則。
根據《管理辦法》規定,市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全市城市更新、招拍掛用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政策制訂和統籌管理。區住房保障部門則對配建房源承擔組織實施和監管責任,確定住房類型、戶型面積、建設標準、坐落布局、后續分配要求等。
此外,《管理辦法》明確以集中配建為主,分散配建為輔的配建方式,集中配建是指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集中布局到整棟、整單元或者連續樓層的某豎向戶型。適用集中配建的情形主要包括三類:項目中的商品房與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戶型面積差異偏大;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積較大,適合集中單獨布局;城市更新項目中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獨立占地。
同步配建要求明確配建移交流程
《管理辦法》要求,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應當與所在項目的商品住房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項目分期建設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原則上應當安排在首期。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在建筑材料、外形、風格、色彩方面應當與所在項目的商品住房保持一致且總體和諧,公共區域應當與所在項目同期商品住房公共區域裝修標準一致,應當布局合理,功能齊全,滿足住房對采光、隔聲、節能、通風和公共衛生的要求,能夠方便共享小區公共配套設施及物業服務。
對于此前配建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與小區商品房經常出現物業管理分歧問題?!豆芾磙k法》也明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業管理應當納入所在小區統一管理,并與所在小區商品住房享受同等物業服務,承擔同等義務。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之間設置圍墻等物理隔離或實施其他類似的歧視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