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派”是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和主管部門核發報到證后,
畢業生正式到用人單位報到前進行單位及地區調整的一種做法。
通俗地說,就是指將派到原單位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檔案等人事關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單位或其上級人事主管部門。
二、改派流程
(1)取回就業《報到證》及檔案
①正式簽約的情況畢業生本人與工作單位協商解除協議,承擔違約責任后,要求工作單位出具同意解除協議證明或在原報到證上簽署“同意改派”并加蓋單位公章,要求工作單位退回《報到證》及畢業生檔案。
?、谖淳蜆I的情況向當地就業主管部門報告就業意向情況,征求同意后,要求退回《報到證》上聯并在上面簽署同意改派意見,從畢業生檔案袋內取出“就業通知書”。
(2)畢業生落實簽約單位,并簽訂《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申請派遣回生源地的畢業生直接到學校填寫“回生源地自主擇業審批表”。
(3)攜帶畢業證、身份證、畢業生檔案、報到證、簽約材料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出改派申請,填寫由甘肅省教育廳統一制作的“甘肅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調整改派申請表”,經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同意后,重新列入就業方案,開具《介紹信》。因畢業生檔案含有《報到證》下聯“就業通知書”,所以須退回學校拆裝。
(4)持上述材料到省教育廳就業指導中心換發《報到證》(原報到證上、下聯需退回)。
(5)到新就業單位或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報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