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昨審議《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
廣州日報深圳訊(記者劉暢)昨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召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于提請審議〈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議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建議刪除“出生小孩入戶需查驗計劃生育證明”的規定。而關于“普遍二孩”新政的具體落地措施,將待國家相關政策出臺后再全面修訂。
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審議指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實施單獨二孩政策后,今年6月,廣東省公安廳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生小孩戶口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公通字[2015]71號),要求“公安機關不得將持有計劃生育證明或結扎證明等作為辦理出生入戶的前置條件”。而深圳市在辦理出生小孩戶口登記時,執行的是《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該《條例》根據當時的政策要求,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出生入戶登記應當核查申請人的計劃生育證明,而且計劃生育證明取得的條件之一就是要繳納超生子女的社會撫養費。
審議認為,這次市政府提請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刪除“公安部門辦理出生入戶登記應當核查申請人的計劃生育證明”的內容很有必要,同意市政府按照“急用先改”的思路,先對法規中有關出生小孩入戶登記的內容進行修改,待《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后,再對《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全面梳理,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對法規的全面修改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