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機構落戶最高獎勵2000萬元,綜合獎勵上不封頂。4月24日,武漢東湖高新區對外發布《關于打造中部地區風投創投中心的若干措施》(簡稱“創投十條”)。
據介紹,與國內同類政策相比,光谷“創投十條”涵蓋風投創投機構“募、投、管、退”全周期,綜合支持力度中部第一,并在全國首創并購重組獎勵。
其中,創投機構落戶光谷,最高獎勵2000萬元,辦公用房補貼最高500萬元;基金管理公司募資滿2億元即可獲得募資獎勵(多只基金可累計計算),獎勵金額上不封頂;機構投資光谷企業,每年最高可獲獎勵1000萬元;基金從項目退出,按照總收益5%予以獎勵。
“創投十條”在國內率先提出并購重組獎勵。風投創投機構所投資企業被光谷企業并購的,對機構每年給予500萬元獎勵。機構將投資的外地企業引進光谷的,也可每年獲500萬元招商獎勵,鼓勵以投資促招商,通過并購重組讓光谷企業快速成長。
“創投十條”在中部地區首提持股平臺獎勵,對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設立員工持股平臺的,按照員工持股平臺總收益的10%給予獎勵。目前,光谷有100多家科技創新企業設立了員工持股平臺。
對于創投人才,光谷對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海南自貿港等地區國內最強人才政策力度,對高端人才給予專項獎勵,對一般創投人才按年薪6%獎勵,對創投從業者考取CFA等相關職業證書者,另外予以獎勵。
同時,光谷創投引導基金擴容至100億元,力爭“十四五”期間引導設立規模超500億元的創投子基金,覆蓋近5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
目前,光谷已集聚私募基金管理人181家,占全省44%;管理的基金凈值規模約1100億元,占全省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