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戶籍排序計分:
(1)本學區深圳戶籍(戶主是學位申請者的合法監護人):10分
(2)本學區掛靠深圳戶籍(戶主不是學位申請者的合法監護人,含集體戶口):3分==》無房的戶籍一般都是集體戶口和掛靠戶口
(3)非本學區深圳戶籍::3分
(4)學生父母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見《父母就業情況》):4分
(5)學生父母一方是深圳戶籍,申請者是非深圳戶籍:3分
(6)學生是臺灣籍:3分;港澳籍:2分;外籍:2分
(7)非深圳戶籍居住證:2分
(8)非深圳戶籍暫住證居住證:1分
2、住房計分排序(住房年限以入學當年8月31日為止計算):
(1)本學區購一手樓2年以上(監護人產權51%以上):10分
(2)本學區購一手樓2年以下,1年以上(監護人產權51%以上):8分
(3)本學區購一手樓1年以下,二手樓3年以上(監護人產權51%以上):7分
(4)本學區購二手樓3年以下(監護人產權51%以上):6分
(5)購合法集資房以及合法自建房:4分
(6)購房,但監護人產權只占51%以下的:3分
申請人需提交的證明資料分兩類:
深圳戶籍兒童須提供:兒童出生證、全家戶口本、《房產證》、或《房屋租賃憑證〉、學位申請表。非深戶籍兒童要提供:兒童出生證、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深圳市居住證[在深圳市連續居住一年以上]、《房屋租賃憑證》、社保證、或工商營業執照證明、《計劃生育證明》、就學聯系函、學位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