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建設局等八部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提出了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發揮稅收調控作用、細化普通住房標準、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等八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即日起,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而非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繼續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規定執行。
直擊炒房核心的是,通知規定,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此外,通知還規定,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深圳樓市二手房合計成交套,其中6月成交量達到套,創近四年以來的月度新高。成交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深圳購房者更青睞于購買60至90平方米的兩房或三房單位,單價集中在每平方米5萬元至10萬元之間。與2019年度數據相比,每平方米7萬元至10萬元的購買者更是從23%上漲到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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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今年3-5月,深圳二手房價格環比漲幅分別為1.6%、1.7%、1.6%,在全國70個大中城市分別排名第1、第2、第3位,同比漲幅分別為9.7%、10.3%、12.0%,在全國70個大中城市分別排名第5、第3、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