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記者/譚冰梅王春艷)4月7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深圳市支持金融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發展若干措施》《關于促進深圳風投創投持續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在支持金融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中,提出要大力發展金融總部經濟,對在深圳新注冊設立的金融企業總部,最高給予50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
新遷入深圳的金融企業總部,除一次性落戶獎勵外,市政府參照其一次性落戶獎勵標準,給予搬遷費用補貼,單個企業一次性落戶獎勵與搬遷費用補貼合計不超過5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若干措施擴大政策受惠面,將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納入支持范圍,享受與基金管理公司獨立銷售專業子公司同等待遇,最高給予5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及其他支持政策;將地方金融組織的政策支持范圍由小額貸款公司、交易場所兩種業態擴展到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等全業態,最高給予1000萬元增資獎勵;將保險企業全國性互聯網業務中心納入支持范圍,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等。
在扶持金融科技發展若干措施中,為吸引金融科技類企業在深集聚發展,措施對于多種金融科技類企業提供獎勵。其中,對于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及其直屬機構來深發起設立的清算中心、數據中心、科研中心、測評中心和服務中心等重要機構,實收資本在2億元(含)以上的,給予20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
深圳將全力培育金融科技領軍企業。措施指出,深圳將定期遴選發現一批金融科技領域重點企業,納入市領導掛點服務制度,協調解決重點企業經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鼓勵持牌金融機構運用科技手段優化業務,推進在智慧銀行建設、智能投資顧問、資產配置、風險管理、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等方面創新應用。
此外,深圳還將通過舉辦金融科技節等舉措全力提升深圳金融科技全球影響力。未來將在國內率先舉辦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金融科技節,期間舉辦金融科技大賽、金融科技論壇和金融科技展,通過“一節一賽一論壇一展覽”,營造一流的金融科技技術對接、學研交流、成果展示、招商引資和商業合作平臺。
為進一步推動創新鏈、產業鏈、金融鏈融合發展,加快建設國際風投創投中心,深圳在促進風投創投持續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里提出,著力吸引和培育一批國內外知名風投創投機構在深聚集發展。引導機構重歸“投資”根本,鼓勵機構落戶深圳、投資深圳,根據實際在深投資額分檔次進行獎勵,單筆最高獎勵從1500萬元提升至2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頭部機構按退出貢獻進行獎勵,單筆最高獎勵2000萬元。鼓勵投早、投小、投科技,對投資深圳市種子期、初創期創新企業的機構,按照投資額的10%予以獎勵,單筆最高獎勵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