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2020年1月14日訊將積分和加分項目分值調減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深戶購房每滿1個月積0.3分,租房每滿1個月積0.2分;獨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獨生子女家庭加分;增加非深戶籍住房加分……今年秋季新學年,羅湖區義務教育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將做出適當調整,現公開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0年1月13日至24日。
據悉,本次修訂是根據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改變等情況,遵循“基本穩定,局部微調”原則,適當調整積分項目和分值,保持羅湖區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基本穩定。同時,在堅持就近入學,保障羅湖區實際居住的戶籍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前提下,根據國家、省、市新的政策要求,以及對非深戶籍兒童遵循梯度賦權,優先安排“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和來深服務年限長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入學原則,結合羅湖區實際,對義務教育學位申請積分辦法進行修訂。
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ㄒ唬┱{整積分和加分分值
1.將積分和加分項目的分值按比例調減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
?。?)深圳戶籍購房從每滿1個月積3分,調整為積0.3分;租房從每滿1個月積2分,調整為0.2分。
?。?)對非深戶籍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累計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時間,在滿一年的基礎上,由每滿1個月積1分,調整為0.1分。
?。?)非深圳戶籍兒童父母為深圳戶籍或雙方有居住證(或一方有居住證另一方為深圳戶籍)由原來加20分調整為2分;
?。?)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由原來加30分調整為3分;C、D類由原來加10分,調整為1分。
2.調整了計生積分。根據全市招生工作部署,全市計劃生育積分統一標準,獨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獨生子女家庭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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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梯度賦權,適當優先安排父母雙方在深圳“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和來深服務年限長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入學的指導思想,對非戶籍申請兒童增加了個別加分項目:
1.增加了非深戶籍住房加分。非深戶籍兒童父母住房為自購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加1分。
2.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加2分(單親家庭加1分);居住證和社保二項同時滿五年加1分(單親家庭加0.5分)。
3.符合“3個6”條件的非深戶籍小學畢業生,即具有我市小學6年的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的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的社保(養老+醫療)的非深戶籍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一學位加1分。
征求意見時間
2020年1月13日-24日
意見反饋方式
?。ㄒ唬┩ㄟ^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電子政務郵箱:lh_jyyk@szlh.gov.cn。
?。ǘ┩ㄟ^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羅湖區貝麗北路1號,羅湖區教育局教育一科;郵政編碼:。請在征求意見時間之內提交(以郵戳時間為準)并在信封注明“反饋意見”字樣。
?。ㄈ┩ㄟ^來電方式:0755-。
附:羅湖區義務教育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規〔2018〕3號)和國家、省、市義務教育政策,堅持就近入學、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學原則。優先保障戶籍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對非戶籍兒童遵循梯度賦權,“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的原則,按兒童及父母的戶籍、住房、居住、社保(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計生等情況進行分類和積分,按類別/積分高低進行學位排序,使積分入學更加公平、公正和合理。
二、分類和積分對象
在羅湖區實際居住,申請羅湖區義務教育學位的:
1.深圳市戶籍兒童、少年;
2.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3號)文件規定的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少年;
3.現役軍人、烈士、高層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分類和積分辦法
先按照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計生等情況計算積分和加分。錄取時,視學位數量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由申請系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按積分從高到低錄取。(詳見《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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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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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由“基礎分+月積分+加分”構成。
1.基礎分: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A類100分、B類90分、C類80分、D類70分、E類65分、F類60分。
2.月積分: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況按月積分。
?。?)深圳戶籍兒童:
?、俑改冈趯W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
?、谧夥康陌础斗课葑赓U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的不積分。
?。?)非深圳戶籍兒童:
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累計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月積0.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準)。
3.加分:按相關政策要求,對不同情況給予一定加分。①獨生子女加1分。②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③非深圳戶籍兒童父母雙方有居住證(或雙方為深戶,或一方有居住證另一方為深圳戶籍)加2分(單親家庭加1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加2分(單親家庭加1分)。居住、社保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單親家庭加0.5分)。④非深戶籍兒童父母住房為自購住宅類商品房加1分;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特殊房產不加分。⑤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的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社保(養老+醫療)的非深戶籍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一加1分。
說明: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3.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并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同分規則:①同一類別,戶籍優先。按羅湖戶籍-深戶-非深戶籍順序。②戶籍相同,購房優先。按購房-租房順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時間優先;居住時間相同、社保優先。
四、類別/積分的認定和使用
?。ㄒ唬┱猩到y根據申請兒童及監護人網上填報入學申請信息,自動給出學位申請初始類別和積分;學校根據申請兒童提交的學位申請材料和有關部門的比對復核結果,確認該申請兒童的學位申請類別和積分。
?。ǘ┎扇 邦悇e+積分,類別優先,后取積分”積分入學辦法。錄取時,視學位數量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由申請系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按積分從高到低錄取。積分只在同一類別的申請兒童之間比較。
讀特記者焦子宇來源: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