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深圳將“為約55萬戶本市戶籍獨生子女家庭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列入2020年民生實事。符合條件的深圳戶籍獨生子女家庭,保費由各區政府買單,投保由各區衛生健康部門統一辦理,被保家庭無需承擔任何費用、無需報名申請。
除了給獨生子女家庭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外,深圳也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購買了綜合保險。據悉,這兩項保險的保險期間均為一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獨生子女家庭意外傷害保險
為了將這項民生實事辦好、落實,4月26日,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召開全市獨生子女家庭保險工作推進視頻會議,進行工作部署和業務培訓。
據深圳市衛生健康委二級巡視員孫美華介紹,在我國實行計劃生育的過程中,有些獨生子女家庭出現了一些變故,比如孩子去世或者出現殘疾……為了增強這些獨生子女家庭防范和抵御風險的能力,深圳推出了這項惠民政策。
在參保對象上,獨生子女家庭意外傷害保險要求獨生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此外,獨生子女父母在2015年12月31日(含)前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沒有收養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后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
在保險期間內,符合條件的被保險人享有意外身故/意外殘疾保障、意外傷害醫療保障、白血病保障、猝死保障、走失找尋保障。
其中,意外身故/意外殘疾保障每個家庭保額元,個人保額為元/家庭參保人數;意外傷害醫療保障每個家庭共享保額元;白血病保障個人保額元;猝死保障個人保額元;走失找尋保障個人保額100元/日,以10日為限,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綜合保險
除了給獨生子女家庭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外,深圳也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購買綜合保險。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綜合保險保費同樣由各區政府買單,被保險人無需承擔任何費用、無需報名申請。
被保險對象有如下要求:需具有本市戶籍,并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5年12月31日(含)前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沒有收養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后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與此同時,被保人獨生子女死亡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或以上殘疾,女方年滿49(含)周歲以上;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年滿49(含)周歲以上,可享受這一保險。
在保險期間,符合條件的被保險人享有意外身故/意外殘疾保障、重大疾病保障、住院補充醫療保障、普通住院津貼保障、重大疾病住院津貼保障、特殊人員護理保障、疾病全殘保障、走失找尋保障。
其中,意外身故/意外殘疾保障保額元;重大疾病保障保額元;住院補充醫療保障保額5000元;普通住院津貼保障每日150元,保單累計最多賠付90日;重大疾病住院津貼保障每日200元,保單累計最多賠付90日;特殊人員護理保障每日80元,全年累計最多賠付30日;疾病全殘保障保額元;走失找尋保障每日100元,以10日為限,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猝死保障保額元,該保障與意外傷害保險共用保額。
這兩項保險的保險期間為一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如果發生保險責任事故,請致電向項目服務團隊,按保險公司服務專員指引提交理賠材料或通過微信平臺進行自助理賠。
更詳細的保險責任、理賠指引、服務團隊及保險條款等資料,可關注深圳市計生協“親深圳”微信公眾號,點擊“便民服務”——“獨生子女家庭保險”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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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姚淑慧
【通訊員】深衛信
【作者】姚淑慧
【來源】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