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朋友被公司裁員了,在這個疫情期間找工作是很困難,如果每月無收入,生活都很困難。但是今天她告訴你,在深圳失業了也不怕,因為每月可領取2124元的失業金。
她告訴我在深圳失業了,是可以申請失業金的。1.只要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過失業保險,而且已累計交滿一年,或不滿一年,但是本人有失業保險領取期限的,都是可以申請領取的。2.如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3.如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符合前兩項條件的,可先申領失業保險金再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是:按照深圳每月最低工資標準2360元的90%,也就是說,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是:2360×90%=2124元/月。
在這里很多人肯定和我一樣有疑問,那就是失業保險可以領取多久。朋友告訴我說: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期限是根據你繳納失業保險年限來核定的。繳納年限1-4年的,每滿一年,領取期限可加1個月。繳納滿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可增加1個月。但是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