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不久!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2021年版《關于申請授予博士學位的規定》,新規正式取消博士研究生畢業需發表2篇論文的強制性要求。據不完全統計,此前,已有包括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高校明確發表論文數量不再作為申請博士學位的限制性條件。
2017年修訂版則顯示,“就讀博士期間,應在所屬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認定的刊物上,以上海交通大學為第一單位發表2篇與學位論文主要內容相關的學術論文”。
2021年版本,這句話,沒再出現。
據不完全統計,已有包括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貴州大學等高校官宣發表論文數量不再作為申請博士學位的限制性條件。
今年,很多高校在破“五唯”(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改革方面動作頻頻,“取消博士論文發表要求”,可以說是其中較為重磅的一個。
不過并不是所有博士都因此感到如釋重負。
原有政策的限定性指標非常明確,而改革后的字眼變得模糊,似乎各種指標都要去努力。簡單來說,這讓原本具有確定性的游戲規則,變得充滿不確定性。
有網友感嘆:博士更難畢業了!
截圖自微博
沒了硬性標準,博士能否畢業,究竟誰說了算?
此前,有學者針對“博士生必須發表論文才能畢業,是否合理?”有過一場小型討論會。
認同“博士必須發表論文”的學者認為:
從本質上來說,學術論文的公開發表是獲得同行評價的客觀方法。這可以有效降低導師與學生之間因為個人關系的遠近親疏造成的不確定性。(學者周?。?/p>
破“唯論文論”是說只看論文是不夠的,還要看其他方面,不是指從此不必再要求發表論文。(學者江曉原)
博士生本身就要求具有初步的獨立生產特定知識的能力,論文發表是一種較好的體現方式。正確的做法是要求有發表,但是不規定發表期刊級別,而是看待論文本身。(學者郭喨)
認同“取消博士發表論文”的學者認為:
取消發表論文的硬性指標,雖然保留甚至擴大了高校教師的非學術評價權,但至少避免或減少了期刊方面的非學術評價權。(學者劉清平)
將學術論文發表作為博士學位授予的這一規定不符合學術規律,學術是創造性勞動,有感才能發,硬寫只能淪為文字垃圾,與學術進步無助且有害。(學者馬勇)
期刊界并沒有能力承接博士生培養,期刊追蹤熱點問題傾向不利于博士生和整個學術界沉潛治學。(學者田少穎)
可以看出,學者們在這個問題上也始終是各執一詞。
但確定的是,在“破五唯”改革的大背景的下,論文不再作為畢業唯一要求可謂大勢所趨,將會有更多的高校出臺相關政策。
那么,新規從出臺到落地的距離還有多遠?
正如一位微博網友的評論:“就算文件上不出現,老板們和咱不是有種神秘的默契嗎”
截圖自微博
學校層面雖然廢止了,學院還是有一定的要求;學院哪怕沒明說,不還有咱導師呢嗎?
仔細看看,交大這篇新規里確實也注明了:“具體要求及認定辦法按所在學院和學科的學位標準執行?!?/strong>
新規之后,你是歡喜還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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