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博士后出站后找了海淀的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工作,出站的時候申請了配偶戶口隨遷,本以為很簡單,沒想到辦理的過程中遇到了很多的“坑”,雖然最后都解決了,但也耗費了大量的精力和物力?,F在把這些要點記錄下來,有辦理類似事情的同仁可以參考下。博士后出站常規的要求我這里不再提及,大家按照全國博管辦相關文件的要求辦理即可。這里主要關注的是海淀人才的要求。
海淀人才同意配偶落戶的條件簡單來說就是兩個:一是配偶的勞動關系和社保關系要在海淀,且配偶的工作單位需要是和海淀人才簽有人事代理協議的單位。滿足這一條海淀人才才會給開“落戶接收證明”;二是配偶的檔案要在海淀人才存放完畢。滿足這一條后海淀人才才會受理落戶資料。
首先說第一條。這一條如果希望辦理配偶隨遷的最好早做準備,通過個人人脈資源或中介都能找到這樣的單位。這種單位要求其實不高,不需要是高新技術企業,對單位的規模也沒有要求,如果單位沒有和海淀人才簽有人事代理協議,也可以臨時開通?,F在社保的減員和增員辦理起來也比較簡單,單位的負責人在開具落戶接收證明時,海淀人才會查詢配偶的社保關系是否會在海淀,并需要以下資料:
1、存檔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
2、國家高新技術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
3、各落戶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
4、隨遷配偶需提供結婚證(雙方)原件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
5、隨遷配偶接收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
如果有隨遷子女的話,還需要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上述各證件中,一般都是復印件加蓋公章即可,身份證兩面都要復印在一張紙上,結婚證國徽頁和照片頁也要復印在一張紙上。
然后是第二條。這一條需要在全國博管辦開具了落戶介紹信后進行辦理,是一個三方調檔的過程,具體流程如下:
1、到全國博管辦博士后進出站辦理窗口辦理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開具的辦理配偶人事關系調動的介紹信;
2、拿海淀人才開具的《落戶接收證明》和海淀人才給全國人才流動中心開具的調檔函,到全國人才流動中心,開具給配偶檔案存放單位的調檔函。
3、拿著全國人才的調檔函到配偶檔案存放單位辦理檔案轉寄手續并調檔。
4、到全國人才存檔并辦理檔案轉寄手續到海淀人才。
5、到海淀人才存檔。
在辦理檔案時,全國博管辦和全國人才一般都要是要求先落戶再轉檔案,所以有可能一開始不同意開介紹信和調檔函,這時需要說明下是海淀人才的要求,再把相關批件和落戶接收證明給工作人員看或者復印,一般都會給開具。
檔案存放完畢后,即可將所有的落戶資料提交給海淀人才,所需材料清單如下:
博士后本人:
1、《準予遷入證明》或入戶通知單
2、《戶口遷移證》或《常住人口登記卡》
3、《管理司介紹信》
4、《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5、《落戶接受證明》
6、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
7、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正常比例輪廓清晰)
8、《集體戶口申請表》(本人簽字并加蓋委托存檔單位公章)
9、《接收證明》
博士后配偶:
1、《準予遷入證明》
2、《戶口遷移證》
3、《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4、《落戶接受證明》
5、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
6、身份證復印件(隨遷配偶用,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7、結婚證復印件(隨遷配偶用)
8、《集體戶口申請表》(本人簽字并加蓋委托存檔單位公章)
9、在職證明(隨遷配偶,接收單位出具);
上面這些材料基本都是單位出具的,就比較簡單了,這些材料都準備完畢,就可以向海淀人才提交,然后靜候佳音了。辦理的過程中,有幾點需要提醒下:
1、多跑多問,人事的事情辦理起來都比較復雜,還是要多往海淀人才跑,把所有事情都問清楚。海淀人才辦理的窗口是北區三層27-29號窗口,辦事的人員都比較認真負責,會給你解釋的很清楚,也會把你的材料先審核下告訴你有什么問題。
2、配偶戶口遷移證要的遷移原因要和第三聯完全一致,辦理時需要注意。如果不一致,可以讓戶籍人員手工修改并加蓋戶口專用章。職業那一欄也要填寫,職員或干部均可。
3、辦理檔案轉寄時最好不要走機要,機要太慢,可以協商自行攜帶,一般都沒問題。
4、全國人才流動中心在東城區和平里,不要跑到海淀那個全國人才流動中心去。
以上就是我辦理時的一些體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都能落戶成功,有什么問題也可以和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