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直接落戶上海的方式
一、應屆生落戶
應屆畢業生可以根據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發布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進行評分,達到標準分72分即可在上海落戶。對于博士生而言,結合其獲得的學位、畢業的學校、學習成績、外語水平以及其他的`導向性要素,基本上都能滿足72分的要求,能夠直接落戶。
二、留學生落戶
對于想要通過留學生落戶的博士生而言,其必須滿足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如果滿足上述條件即可直接落戶上海。
三、引進人才落戶
引進人才落戶方式適合在上海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用人單位引進上海市緊缺急需的國內優秀人才。對于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而言,其屬于《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中的要求,可以直接落戶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