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有關規定,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進滬的正規過程是:用人單位憑《用人單位信息登記憑證》向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領取《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表》或通過市就業指導中心網址下載。學生憑《申請表》向學校索取教務處出具的成績單,并將《申請表》、就業協議書、推薦表、在校期間的獲獎證書、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以及有關材料交學校就業管理部門審核。學校根據《申請表》的要求對學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在《申請表》上蓋章簽字,再交還本人。然后,單位再將《申請表》交與就業指導中心,等待批復。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予以批復,其中碩士或以上學歷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予以批復。
2011年上海戶口評分標準
一、畢業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學歷
博士27分
碩士24分
本科21分
2.畢業學校
教育部重點建設高校、在滬“211工程”高校、科學院在滬各研究所(名單見附件一)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見附件二)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8分
3.學習成績
(按照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專業(班級)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
一級(成績綜合排名前25%)8分
二級(成績綜合排名26%-50%)6分
三級(成績綜合排名51%-75%)4分
四級(成績綜合排名76%-100%)2分
4.外語水平
通過CET-6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含425分)或專業英語八級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