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記者肖玲玲
新設立的流動站、工作站(不含分站)及基地在招收首位博士后進站并開題后,分別給予設站(基地)單位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建站(基地)資助;2018年6月6日后出站并于出站后6個月內在青島辦理就業手續且落戶在青島的博士后,給予其25萬元安家補貼……市人社局近日發布了《青島市博士后培養留青資助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規定了符合條件的博士后人員享受的資助項目標準和申報要求?!都殑t》自2019年1月3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
新建工作站可享50萬元資助
該《細則》適用于青島市行政區域內受省人社廳委托管理的已設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以下簡稱流動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及山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的各類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設站(基地)單位〕及在站(基地)博士后人員,以及正常期滿出站(基地)后留青和外地來青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或進行創業的博士后人員。
在設站(基地)單位資助項目方面,對新設立的流動站、工作站(不含分站)及基地在招收首位博士后進站并開題后,分別給予設站(基地)單位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建站(基地)資助。建站(基地)資助為一次性資助,使用范圍主要用于補貼設站(基地)單位為開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而購置的設備、儀器及軟件資料等支出。
對每年招收至少1名博士后進站后并于當年開題的流動站、工作站、基地,每年分別給予5萬元、5萬元、2萬元的科研資助。申請科研資助時,要求其招收博士后人員的研究方向,必須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學科方向、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企事業單位主營業務一致。站(基地)招收博士后人員但未開展應用項目研究的,當年度不予發放科研資助。站(基地)科研資助為年度性資助,主要是每年度對設站(基地)單位開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補貼,包括開展博士后學術交流、組織博士后各項評審和答辯邀請專家、國家或省博士后項目申報所需花費等費用。
博士后留青享25萬元安家補貼
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資助方面,對進站(基地)的承擔具有創新性或創業前景應用研究項目的博士后,經專家評審后,給予5萬元的應用研究項目資助。博士后在站(基地)期間只能申領一次應用研究項目資助,申請時距離進站(基地)時間(以中國博士后系統博士后主管部門最終審批時間為準)超過1年(不含1年)的不得申請。
獲得青島市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資助的,對完成該應用研究項目所取得的成果,要標注“青島市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出站時向市人社局博士后工作處提交應用研究項目結題報告。
生活及住房補貼、安家補貼方面,為在站(基地)博士后(不含在職人員)發放每人每年6萬元的生活及住房補貼,發放時間以實際在站(基地)時間為準,最多不超過兩年,總額不超過12萬元。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補貼主要用于補貼博士后生活住房所需各類費用,供博士后個人支配。另外,對于2018年6月6日后出站(基地)(以中國博士后系統博士后主管部門最終審批時間為準)并于出站(基地)后6個月內在青島辦理就業手續且落戶在青島〔不含入站(基地)前已在青且在職人員〕的博士后,給予其25萬元安家補貼。
延伸
博士后資助及補貼申報有關要求
?博士后資助申報材料中,開題報告是指流動站、工作站、基地組織博士后參加開題答辯會后形成的正式報告,報告中包括專家組(至少3名專家)評審通過且可以開始課題研究的意見、博士后所在博士后站(基地)同意意見。
?博士后在站(基地)期間中途退站的,自辦理完退站(基地)手續當月起,不再享受青島市博士后資助政策。博士后在站(基地)期間身份轉為在職人員的,設站(基地)單位須及時報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博士后工作處,博士后工作處審核并備案后,該博士后自身份變動當月起,不再享受生活補貼、住房補貼及安家補貼等相關待遇。
?博士后在青多次進站(基地)做博士后的,只能享受一次博士后資助及補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