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粉絲詢問關于人才引進的一系列問題,今天就帶著大家的疑問一起來看一下吧!
Q:
一、哪些情況不可以申請辦理人才引進?(以下舉例說明)
A:
1、只有本科學歷,沒有取得相應的學位不可辦理(“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除外);
2、所學專業含“管理”或所學專業為語言類、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非理工科類專業不可辦理(博士除外);
3、現簽訂的合同為外服、勞務派遣等性質不可辦理(包括配偶方);
4、自本人工作起至今: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未繳、漏繳、少繳;繳納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名稱不一致均不符合辦條件(包括配偶方);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人員不可辦理(包括配偶方);
6、目前為農業戶籍的。
Q:
二、農業戶籍不能辦理人才引進落戶?
A:
答:農業戶籍(農村戶口)是不能辦理人才引進落戶的,任何材料中都不得有農業戶口字樣(若配偶隨調配偶的材料也不得有農業戶口字樣)。請慎重對待戶口性質變更,事關個人利益,考慮清楚是否為了辦理上海戶籍而放棄農業戶口身份。
Q:
三、人才引進配偶需符合哪些條件可以辦理?
A:
答:配偶需在上海市有工作單位,簽訂了正式合同(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辦之日起有效期為2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正常繳納社保、個人所得稅(在上海繳納需滿6個月以上);已通過試用期。
Q:
四、已婚人員女方在懷孕期間是否可以申請?
A:
答:不可以,懷孕期申請會影響未出生子女將來的戶籍申報,需待孩子出生后才可以申請。
Q:
五、申請材料遞交后是否可以變更信息?(如婚姻狀況、工作單位、戶籍、檔案等)
A:
答:不可以,申請材料遞交后(指送入人才中心)至戶口遷入期間主調人及隨調配偶的任何信息不可發生變動,如在材料遞交后出現主調人或配偶懷孕、配偶單位信息變更等任何與提交材料有變化的情況,務必立即告知HR。
Q:
六、本人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子女戶籍是否可一起遷入?
A:
答:可以,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子女隨遷,子女的戶籍必須隨父或者隨母,若配偶不隨調,則子女戶籍必須與主調人一致。
Q:
七、人才引進對年齡有限制嗎?
A:
答:離退休5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辦理。
Q:
八、需要提供居住證嗎?沒有辦理居住證或居住證積分中斷過有影響嗎?
A:
答:不需要提供居住證,目前沒有影響。
Q:
九、不同材料里有出生日期或身份證號信息不一致的,怎么辦?
A:
答:確認出錯方,由出錯方出具情況說明并蓋章(如畢業證書上的出生日期與身份證不一致,確認身份證為正確信息時,由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出具相關情況說明)。
Q:
十、在打印納稅清單時,本人或配偶的個稅在近3年有低稅、0稅的現象怎么辦?
A:
答:寫情況說明,哪年哪月因何原因出現低稅、0稅情況,單位人事部蓋章,本人或配偶簽名確認。
Q:
十一、近3年只交了社保沒有交稅,現在補報稅可以嗎?
A:
答:不可以,個人履歷、社保、個稅必須一致。
Q:
十二、本人近3年期間有工作經歷是勞務派遣/人事代理/外包的,社保和個稅由上海外服代交,有什么影響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嗎?
A:
答:由上海外服正常繳納社保和個稅是沒有問題的,需上海外服出具寫有用工方式及繳納社保和個稅的情況說明,以及最好能提供相關派遣協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