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5日淄博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發布會上獲悉,淄博在山東省率先放開公寓落戶限制,允許公寓產權人及其近親屬登記落戶。
“太好了,我準備明天就去派出所辦理落戶?!钡弥@一政策后,淄博市民張博凱很是興奮。他的孩子到了該上幼兒園的年齡,但他們目前住在臨淄區星舟廣場綜合體公寓,因為無法落戶,上不了家門口的幼兒園。如今的戶籍新政解了張博凱的一樁心事。
2021年12月29日,淄博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促進城鄉融合區域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正式施行。淄博市公安局一級高級警長齊進山介紹,此次戶籍制度改革,主要內容是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暢通城鄉戶口雙向流動渠道,最大限度滿足城鄉居民自主選擇定居的意愿。
在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方面,淄博實行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鎮居住或就業的,均可自主選擇落戶,取消其他前置條件和附加限制。如購房落戶條件由原來的房屋產權人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購房落戶,放寬至房屋產權人本人及其近親屬(經房屋產權人同意)均可申請落戶;取消人才落戶年齡限制,將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和國家職業資格等級由中級降為初級等。
在暢通入鄉返鄉落戶渠道方面,淄博放寬農村落戶條件,推出支持農村建設人才落戶政策,除原來的符合擁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等基本生活基礎的進城落戶人員回原籍經常居住、“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等條件的人員外,允許組織選派的機關干部、農業科研人員到村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兼職任職的,農村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農村籍退役軍人回原籍的,以及城鎮人員入鄉返鄉就業創業的落戶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