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說,自即日起,正式推出“長三角區域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跨省遷移”服務。詳見↓
長三角區域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跨省遷移
申請人可在申請落戶時或入滬審核同意后公安機關《準予遷入證明》開具前,自愿選擇“跨省戶口網上遷移”服務,簽訂《長三角區域戶口網上遷移告知單》。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在收到申請后將直接發起網上遷移服務,待信息核驗后,遷入地派出所便可通知申請人直接來所辦理落戶手續,免去申請人兩地來回奔波。
長三角區域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跨省遷移辦理流程
一、辦理范圍
經市教委審批落戶并自愿選擇長三角區域跨省網上遷移的應屆畢業生。
二、辦理流程
(一)提交申請
申請人在申請遷入地落戶時或入滬審核同意后公安機關《準予遷入證明》開具前,可選擇跨省戶口網上遷移的便民服務措施。對自愿選擇跨省網上遷移服務的申請人,應當填寫告知單。
(二)準予遷入
經市教委審批同意遷入、并自愿選擇跨省市戶口網上遷移的申請人,由遷入地人口業務系統生成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
(三)遷出注銷
遷出地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聯系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情況,確認無誤后留存備案信息、辦理戶口遷出注銷手續,在遷出地人口業務系統中生成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
(四)辦理遷入
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接到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核實確認無誤后,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
此外,選擇“畢業生落戶一件事”的申請人,其由市教委部門開具的《申報戶口證》《關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辦理本市戶籍的通知》現在均可以通過“一網通辦”平臺傳輸至公安機關,申請人落戶時無需再提供上述證明的紙質材料。
責任編輯倪莉琪
來源上海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