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今天要和大家分享一個好消息!
比放假還要激動一萬倍!
——落戶政策有重大變化!
4月8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發布了
《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繼續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已陸續取消落戶限制的基礎上,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并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對于超大特大城市,通知指出要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大幅增加落戶規模、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城市政府要探索采取差別化精準化落戶政策,積極推進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落戶。允許租賃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戶口落戶。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強化督促和監測評估。
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為超大城市
根據2014年11月國務院發布的《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國發2014第51號文件),我國城市被劃分為五種標準:
(1)超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
(2)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萬至1000萬;
(3)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萬至500萬,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
(4)中等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至100萬;
(5)小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其中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
(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很多人看到落戶的希望~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和大家盤點一下,上?,F行的落戶政策!
教你變身“上海人”!
這5類人可以直接落戶上海
內容依據:《關于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實施更加開放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實施細則滬人社力發〔2015〕41號
適用對象
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企業高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業家;
不同的資質條件,依據衡量標準,可相應減少居轉戶持證年限和社保繳納年限:5年、3年、2年、直接落戶
還有5類人才直接落戶下面的這5類人也可以直接落戶!
1創業人才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2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在上海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2年,最近3年累計實現5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于5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3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上海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副總裁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已經完成在上海市投資累計達到3000萬元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4企業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5.企業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家,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1.運營上海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創始人。
2.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資上海市場掛牌上市。
3.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于國家和上海市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目錄。
4.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非滬籍應屆生落戶
2019年的暫未公布,先回顧一下去年的,僅供大家參考!2018年5月4日,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2018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2018年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進滬直接落戶條件、申請材料和辦理程序與2017年基本相同,2018年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進滬直接落戶標準分仍為72分。凡錄用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可根據《通知》的相關要求,在2018年6月15日前,向相關受理機構遞交申請材料。其中,博士畢業生的受理時間可延長至2018年12月31日。
(一)用人單位條件
用人單位是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落戶的申請主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直接錄用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可以為錄用人員申請本市戶籍: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
2.在本市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
3.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信譽良好、注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且在2017年5月31日前注冊登記(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的,不受上述注冊資金和注冊登記時間限制);
4.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須在2018年5月25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門、所在區政府或市級以上開發園區主管機構的人力資源工作部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受理)。
經認定存在虛假申報等情況的用人單位,2018年提出的落戶申請無效。用人單位2017年所辦理的直接落戶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全部未與該單位依法履行勞動(聘用)合同的,該單位2018年提出的落戶申請無效。對因用人單位隱瞞情況導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錯失戶籍申請機會的,將予以通報。
(二)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條件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由用人單位為其申請辦理本市戶籍:
1.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全日制且不屬于定向和委托培養,完成學業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并由該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該條件限制);與符合2018年提出辦理本市戶籍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中介機構的派遣人員不予受理。
上海居住證轉戶口政策
1、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4、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5、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貢獻并獲得相應獎勵,或在上海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3、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4、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人才引進落戶
內容依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滬府發〔2010〕28號
適用對象
擁有高學歷、高級專業、高新技術人才;
就職于金融重點機構、貿易重點機構、航運重點機構、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人才;
屬于行業專門人才,航運專門人才、傳統醫學人才、體育專門人才
還有一些不同引進標準的:投資創業人才、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1類人可直接在上海申辦落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人員。
3、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要科技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4、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5、在本市重點支持的產業和領域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且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6、本市金融、貿易、航運等現代服務業重點機構,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在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地區總部投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中心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
7、本市重點引進機構、項目或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8、本市重點產業發展緊缺急需、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高級技師),或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技師)且獲得國家及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勵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藝術、體育、傳統醫學、農業技術及其他特殊行業緊缺急需的專門人才。
10、在滬投資于本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為投資所在地的區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的創業人才。
11、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根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這11類引進人才可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投靠類落戶、遷戶上海政策
內容依據:1、《外省市戶口遷滬落戶審批》(事項名稱:外省市戶口遷滬落戶審批;代碼:1221)2、《關于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滬府(2009)70號]
適用對象
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下同)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周歲,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外省市少數民族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您可登入“上海公安門戶網”(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查看本市夫妻投靠其他類型的戶口遷移政策規定或請您前往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咨詢,索取《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務告知單》根據菜單內容準備材料,材料齊全后提出申請。
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記常住戶口滿5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后,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歲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讀學生,下同),已隨外省市父(母)辦理出生登記,現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戶口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家庭戶,且不因投靠落戶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市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下同)落戶。
(二)原由本市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現已被批準回滬落戶的人員,其生育的子女從未就業、未婚未育、實際生活基礎長期在本市、年齡不超過25周歲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經市教委批準已在本市落戶的高校畢業生,其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滬居住生活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四)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收養外省市小孩,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證》后隨父(母)在滬共同居住生活滿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準予在養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老人投靠
(一)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并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準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準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并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準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留學回國人員落戶
留學回國人員落戶
而留學回國人士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海歸”根據《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入滬籍!
滿足條件
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
你們符合什么條件?
趕緊去落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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