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應屆生落戶申請即將開始,我們也陸續接到了學生關于落戶細節的咨詢電話。在溝通過程中,我們發現一個認識上的誤區,有些同學認為其自身條件夠了,可以直接去申請落戶了,其實這個觀點是完全錯誤的。根據上海市應屆生落戶相關政策,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才是申請落戶的主體。應屆畢業生在自身條件滿足的情況下,需和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就業協議,由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段內,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為畢業生申請落戶。經審核通過收到落戶同意批復的學生方可辦理落戶手續。落戶申請的關鍵是符合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自身條件滿足的畢業生,兩者缺一不可。這就意味著畢業生僅僅是滿足自身落戶條件是不夠的,還必須要有一個合適的簽約工作單位才可以順利通過申請落戶。如果遇到無上海工作單位導致的無法申請、畢業后選擇去外地工作、簽約單位不具備申請落戶資格等問題的學生,歡迎留言共同探討!
上海應屆生落戶中關于可直接落戶的理解誤區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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