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嬰兒出生落戶由嬰兒父親或者母親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嬰兒向嬰兒母親或者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依據《生育服務證》或者原件辦理新生兒落戶登記,嬰兒落戶可隨父隨母。凡是無<生育服務證或者者,一律不予辦理落戶手續。
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所以非婚生子女享有依法登記戶口的權利。
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戶口的問題上,具體解決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來說,非婚生子女上戶口時除了要有以外,有的地區還要進行身份公證。此外,在需要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非婚生子女屬于計劃外生育,因而可能會面對一些社會擾養費征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