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網友遇到了煩心事,公示都通過了,卻遇到了派出所要提供生育證明材料的糟心事,今天和大家說說,落戶過程中,關于計劃生育的限制問題。
計劃生育真的沒有影響嗎
首先我們分析一下,哪幾種情況屬于計劃生育問題:
1、未婚先孕,就是沒有結婚,卻先生了孩子
2、婚外生育,就是和不是自己婚姻內的生育
3、未婚生育,就是一直沒有結婚,生了孩子
4、超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二胎家庭(雙胞和多胞胎只有一胎的不算)
曾經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超生屬于違法行為
是否違反計劃生育的解釋:
這里做了很詳細的闡述,大家可以借鑒
那么這里說的承諾說明是什么東西,我給大家展示一下:
這里有一條很重要的信息是承諾沒有違反計劃生育
那辦理過程中,有什么具體要求呢:
這里寫了很詳細的要求
雖然簡化了審核材料,但仍需要提供一份申請人簽名的生育狀況承諾書,承諾自身無違反計劃生育的情況.不要認為只要簽了承諾書就可以了,只要申辦人填寫了無違反計劃生育承諾書,人才會根據承諾對個人情況進行審核.
例如:調取核實檔案,發放核實情況書到申辦人戶籍地居委/村委核實情況,如出現核實的結果與申辦人承諾情況不一致的,將以偽造的形式進行處理!后果很嚴重!尤其在遷戶環節的時候,如果第二胎出生在2016年之前,公安窗口會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公示之后,辦理戶口本的時候,就會有要求
落戶是公開,公正,透明的,請大家按照人才要求,莫走歪路,不要抱著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