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學習、工作的原因,大家的流動性都很大,而教資考試和認定的整個流程又比較長。為了方便,免不了會出現在A地筆試、面試,在B地認定的情況。而異地報考、認定又少不了一個證件——居住證,今天來給大家講講居住證的辦理條件和辦理的詳細流程。
一、辦理居住證的條件
1、在當地居住的非本市戶籍公民,需要自居住登記之日起在當地居住半年以上,這就意味著要先辦理居住登記。
2、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具體辦理情況以當地政策為準。
二、辦理居住證的材料
1、身份證明,一般是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如北京地區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已滿5個月且不到7個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
3、證件照片,一般要求提供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4、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提供其中一個即可)
①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用人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用人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
加蓋當地用人單位公章且有至少6個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
由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距經營期限屆滿不少于6個月的營業執照。
②合法穩定住所,是指非本市戶籍公民在本市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合法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者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
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戶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的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的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③連續就讀,是指在當地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當地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在本市小學、中學取得學籍并就讀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蚩蒲袡C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