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居住證制度,進一步提升我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流動人員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等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公安廳工作要求,廣州市自2022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行“廣東省電子居住證”,實現申領、簽發、使用全流程數字化管理,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
流動人員在廣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規定在我市申領“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與目前實體證件申領條件一致。符合申領廣東省居住證條件的人員可通過“粵省事”“粵居碼”(“粵治安”)微信小程序中的“我的證件”“公安證照”申領“廣東省電子居住證”。
“廣東省電子居住證”式樣、記載信息與實體證相同。除傳統申領方式外,啟用電子居住證后,廣州將繼續簽發居住證實體證。群眾可根據實際需要和個人意愿選擇申領居住證實體證,實體證申領費用繼續按現有政策規定執行。
根據《國務院關于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國令第716號),“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與廣東省居住證實體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司法、民生、就學就業等省內各政務服務辦事場景,群眾可使用電子居住證或居住證實體證。
推行電子居住證是進一步便民利警的重要措施。通過推行電子居住證,綁定“粵居碼”與居住證申辦流程,豐富“碼”上應用生態,使“粵居碼”更富有生命力,既能優化服務流程,推進數據共享,打通信息孤島,減少申領使用成本,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辦好事、不添堵,并推動流動人員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務、權益保障均等化;又能減輕基層窗口現場辦理、證件制發等工作壓力,減少政務成本,提高警務工作效率。
辦證流程圖示
編輯丨小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