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長江網4月22日訊(記者李愛華)居住證下月初就要過期了,可持證人出差在外,無法按時趕回武漢辦理相關手續,怎么辦?4月19日,市民王先生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留言求助,得到了相關部門的及時回應。警方及時聯系留言人了解情況,并為其居住證做了續期處理。
王先生稱,他是湖北孝感人,在武漢工作并辦理了武漢市居住證,目前居住在漢口后湖淌湖社區。4月8日武漢解除離漢交通管控措施后,王先生被單位安排到北京出差,身在北京的王先生眼下遇到了一件麻煩事——他的武漢市居住證5月4日就過期了,而他工作還沒有完成,疫情期間交通也不便利,屆時根本趕不回武漢。
王先生表示,自己的愛人、孩子也要到武漢生活,居住證到期未續簽會被注銷,這將給一家人的生活帶來很大麻煩。
長江日報-長江網記者了解到,根據《武漢市居住證服務與管理暫行辦法》,居住證持有人可在武漢市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務和便利,但居住證有效期為1年,到期前1個月內應持居住證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及時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會中止,連續居住年限也會中斷。
接到王先生的留言后,江岸區公安分局迅速展開了調查。后湖街派出所民警聯系上王先生了解情況,并設法為王先生的居住證做了續期處理。辦理民警還囑付王先生不要擔心,出差返回武漢后及時到派出所補辦相關手續。
4月21日,記者聯系上王先生,他連連稱謝,沒想到留言后問題很快就得到了解決,自己也放下心來,為武漢警方的熱忱高效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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