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調整杭州市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的公告》,經市委研究同意,現將杭州市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調整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整生活補貼發放方式。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凡申請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的將分兩次發放,每次發放補貼總額的50%。符合申領基本要求,且在杭連續參保(不含補繳)6個月發放第一筆補貼、連續參保(不含補繳)12個月發放第二筆補貼。具體申請指南另行公布。
二、調整博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
畢業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含)之后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由5萬元調整為10萬元。
三、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申請生活補貼的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請各申請人、申請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相應準備工作,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特此公告。(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來源:浙江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