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服務民生,不斷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積極助力疫情防控,即日起,市公安局推出優化居民身份證受理工作“四項措施”,為廣大居民群眾辦理居民身份證提供更便捷、更貼心服務。
01我市戶籍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區通辦”
我市戶籍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可在全市任意居民身份證受理點憑本人《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F場采集人像并捺印指紋。
16周歲以下我市戶籍居民辦理此項業務的,還應由監護人憑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監護人居民身份證代為申請。監護人為父母以外親屬的,還應提供其他能夠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
02我市戶籍居民換領居民身份證免予提交戶口簿
即日起,我市戶籍居民在各受理點人工窗口換領居民身份證的,經窗口核驗舊證后即可直接提交申請,無需交驗《居民戶口簿》。
我市戶籍居民在各受理點人工窗口申報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的,可出示“天津公安”APP電子證件板塊中的“天津市居民戶口簿(試用版)”替代實體《居民戶口簿》,連同居民身份證掛失手續一并辦理。
03我市戶籍居民在港澳臺逗留期間可委托辦證
我市戶籍居民在港澳臺逗留期間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需換證,本人因疫情無法返回境內的,可委托親屬換領居民身份證。
代辦人憑以下材料到申請人戶籍地受理點申報,民警通過代辦人與申請人現場視頻連線核實有關信息確認情況無誤的,可使用系統中原有照片提交辦理新證:
1、申請人簽名確認的委托書;
2、代辦人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國家移民局微信小程序的出入境查詢記錄截圖;
4、申請人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均含簽注信息)的圖像信息;
5、申請人持本人通行證與委托書合影的圖像信息。
04開通住院治療群眾換補領居民身份證綠色通道
群眾因病在我市醫院住院治療,因防疫工作要求無法到場申報居民身份證換補領的,可委托家屬代辦。
代辦人憑以下材料到全市任意受理點申辦換補領,民警通過代辦人與申請人現場視頻連線核實有關信息確認情況無誤的,可憑家屬提交符合制證要求的近照辦理新證:
1、申請人簽名確認的委托書;
2、代辦人居民身份證;
3、住院治療相關材料;
4、白色背景、深色上衣的申請人近期照片;
5、申請換領的,還應提供申請人舊證。
廣大群眾辦理以上業務中遇困難問題可咨詢:天津政務服務便民熱線(7×24小時)或撥打咨詢電話:022-(工作日時間:9時-17時)。
戶口身份證事項辦理委托書
本人,因故無法到場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特全權委托代為辦理相關事項,被委托人在委托權限內填寫的相關表格及簽訂事項,我均予以承認,并自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委托期限:自簽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托人:身份證:
被委托人:身份證:
委托人與被委托人關系:
?。ㄎ修k理期滿換證業務請標注原證件有效期)
委托人簽字:
委托人聯系電話:
被委托人簽字:
被委托人聯系電話:
年月日
移民局小程序使用方法
天津公安APP電子戶口簿(試用版)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