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在續辦居住證積分時,其他資料都沒有變化,但小孩都高了一個年級,在續辦時需要提供小孩的哪些資料?
A1:續辦時,如果小孩是高三或者16周歲以上者,需要提供學籍證明和在讀證明,其他情況不需要提供這些資料。另外,要說明的是,有小孩在初二以上就讀的,將由人才中心窗口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向申請人進行“在崗核實”。
Q2:我們公司有位員工,計生辦回應說再生育審批表因為搬遷原因丟失了,可以由計生辦開立的其他證明代替嗎?
A2:政策上沒有代替的說法。對窗口受理人員來說,有責任告知你應該提交什么材料,而你現在提供不了這些要求的材料,那只能將代替的材料交上去試試,行不行,不是窗口受理人員說了算的。
Q3:有職工續辦居住證積分時取消了妻子隨員,其他材料沒改,這需要去現場辦理嗎?
A3:請看單位審核時的網上提示,如出現“等待受理”則要到窗口交材料。交的材料中,除了一般的續辦材料外,另需增加結婚證、配偶的有效身份證、配偶戶口本(全部驗原件留復印件),也就是原來增加需要什么材料、取消時也需要這些材料。
另外,如取消隨員后,隨員自己想辦理積分,還需要到窗口填寫“引進人才《上海市居住證》注銷情況表”,僅僅在續辦時選擇不享受積分待遇是不行的,只有在21世紀人才網上注銷了隨員,隨員才可以自己辦理主證。
Q4:在居轉戶申報中,為什么要在申請人的稅單上寫上用戶名和密碼?
A4:因為從窗口受理到市局審批需要較長一段時間,寫上用戶名和密碼主要是方便市局審批時能夠及時查詢申請人是否繼續在納稅。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需要窗口人員通知申請人把紙質的稅單交上來,再送市局,這樣時間會更長。
需要提醒的是,申請人在上海稅務網上申請了個人賬號后,必須在3個月內至少登錄一次,否則系統會鎖掉。這樣,只能通知申請人提供紙質的材料上去了。窗口已碰到多起類似的事情。因此,請HR及時通知申請人定期登錄稅務網
Q5:為什么積分通知書上小孩享受積分待遇,但在出入境管理處的電腦系統上沒有小孩的信息?
A5:看看小孩的臨時居住證是否已經過期,因為臨時居住證的有效期是半年。如果過期了,出入境管理處的電腦系統自然就沒有信息了。另外,也可以通過查詢小孩居住證是否有效已發放。如果沒有,那就去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咨詢。
另據消息,從2018年1月1日起,臨時居住證全部改為上海市居住證。據介紹,有效期內的臨時居住證可以轉換,過期的臨時居住證只能重新申請。此信息以官網公布為準。
Q6:辦理居住證積分申請人可以自己把人事檔案送到人才中心窗口嗎?
A6:絕對不可以。1996年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嚴格管理干部人事檔案的通知》第四條明確指出,轉遞干部人事檔案,要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嚴禁個人攜帶。對個人攜帶檔案的,檔案管理部門應拒絕接收。對違反轉遞規定,造成檔案丟失或發生抽取、更換檔案材料等問題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根據2015年教育部辦公廳、人社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聯合發文明確,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學生檔案可采用“EMS標準快遞”形式傳遞(高校畢業生學生檔案專用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