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學畢業生落戶政策及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有調整,快隨小布一起來看~
10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調整杭州市大學畢業生落戶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確,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落戶政策調整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者(本科45周歲以下,不含45周歲;碩士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在杭州市區落實工作單位并由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保的可以市區;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歲以下,不含55周歲)學歷者,可享受“先落戶、后就業”政策。
10月9日,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關于調整杭州市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確,杭州將:
調整生活補貼發放方式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凡申請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的將分兩次發放,每次發放補貼總額的50%。符合申領基本要求,且在杭連續參保(不含補繳)6個月發放第一筆補貼、連續參保(不含補繳)12個月發放第二筆補貼。
調整博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
調整博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畢業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含)之后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由5萬元調整為10萬元。
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申請生活補貼的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內容綜合自杭州公安、杭州人力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