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海歸研究生取得北京市戶口這個話題果然比讀書話題更容易關注,但這個角度上也反應出整個社會的浮躁和功利,這就好比有人問讀書有什么用?留學有什么用?這類問題,我實在懶得回答,沒用的人不在于讀多少書,也不在于留學與否,內包裝外包裝皆無用,現在這類人統稱為"無用階級"。
上一篇中我把可以落戶北京的海歸研究生個體條件進行了介紹,但為啥是海歸研究生,因為北京落戶政策中海歸本科及以下不在落戶范圍,但除北上廣深其他地區海歸本科也是可以落戶的。
下面關于海歸研究生的接收單位的要求,均已當下政策為準,未來政策不明,以前政策已經過期。
接收單位大體上分為民企、國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單位,我這里只說民企。
能夠接收海歸研究生的民企,一般情況下要在北京當地注冊,并取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不包括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及參考高新技術企業待遇的企業,大體分三種:
1、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每年兩個)
2、經過認定的海歸創業企業(每年一個)
3、經過認定的文創及設計類企業(不詳,但應該是1-2個)
接收單位必須在注冊地所在社保、公積金開戶,原則上應有所在地人才管理部門存檔戶。重要的是如果接收在北京無住宅性質房產的海歸研究生還必須有用以存放集體戶口的人才機構的存檔戶。
至于企業的銷售額、納稅情況等由于存在企業資質認定,這里就不用談了,因為如果達不到認定條件基本上就不可能是接收單位。
接收單位接收海歸有兩條重要渠道:一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二北京市海外學人中心。
接收單位需要取得上述兩家單位的資質審核,成為認定接收單位,并且每年參加年審及培訓,才能保持資質。
這兩家單位對應的接受海歸研究生的落戶有些區別的:
1、接受單位在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提交的海歸落戶申請,只能解決海歸留學生本人的戶口,提交材料需要個稅記錄、社保記錄(3個月以上)及其他留學生本人材料(戶口本、檔案所在地等等)。
2、接受單位在北京市海外學人中心提交海歸落戶申請,可以除可以解決海歸本人的戶口還包括配偶和子女,提交材料與中留服差不對,但會更嚴格,因為在中留服提交落戶申請,認證材料本身就在中留服,而在學人中心申請,有時候還要求中留服對其開具學歷學位認定書真偽證明。
3、這兩個單位每年被分配的指標不同,因此海歸落戶一般情況下還是選擇中留服比較有優勢。如留學生本人年齡比較大又有家庭,且接受單位資質在同等條件下比較出類拔萃的可以通過學人中心申請,畢竟可以一次性解決全家問題。
4、如果留學生本人年齡超過45歲,則需要在學人中心申請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這個雖然不是戶口,但是與戶口權益幾乎完全相同,也不失為一個解決買車買房子女教育的辦法。
看來這個話題暫時還寫不完,來日再續,還望各位有經驗者批評指正。下圖為留學人員和一般人員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圖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