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福利
01
北京
在國外取得我國教育部認證的碩士及以上學位
留學回國后需在兩年內遞交申請材料,年齡不超過45周歲
在國外學習時間超過360天
留學生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關系,簽訂時間大于等于一年。
用人單位和留學生必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注意:北京留學落戶政策包括赴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留學的同學。)
02
上海
國(境)外高校博士,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1年。
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半年。
國內“雙一流”高校本科學士及以上+國(境)外高校碩士。
國內非“雙一流”高校本科學士及以上+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碩士。
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碩士。
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士。
03
廣州
在國(境)外院校獲得學士學位的留學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
在國(境)外院校獲得碩士學位或具有海外碩士研究生學歷的留學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
在國(境)外院校獲得博士學位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留學人員,年齡在50周歲以下(含50周歲)
04
深圳
在國外學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或在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或學習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博士后等進修人員。
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05
天津
留學生可以按照“學歷型人才”辦理天津落戶,本科生不超過40周歲;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不超過45周歲;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年齡不受限制。
06
成都
在國(境)外取得國家認可的本科及以上學位學歷認證證書,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07
杭州
國(境)外畢業證書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個人參保證明(碩士及以上學歷享受“先落戶后就業”的無需提供)
08
西安
海外副學士學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學士(本科)及以上無年齡要求。
09
南京
在國(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在南京就業或創業,就可以申請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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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
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的人員,無需其它條件即可申請落戶。
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
現金補貼
01
北京
政府提供10萬元企業開辦費。
02
上海
浦江人才計劃:最高50萬元工作政府資助資金;浦東創業:15萬元創業資金。
03
廣州
創業培訓補貼每人最高2500元;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個人最高20萬元。
留學人員的項目向科委申報,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啟動資金補助。
04
深圳
享受深圳生活補貼:本科元/人,碩士元/人,博士元/人。
05
天津
給予創業經費支持,重點類每人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助,優秀類每人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助,將按照1:1的比例予以匹配。
06
成都
留學生創業可享受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
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成都創業,最高可享受50萬元的資助。
博士學位在成都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每年穩定工作9個月以上,最高可享受30萬元的資助。
07
杭州
入選“521人才計劃”的入選者,提供80萬元人民幣的安家補助。
對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來杭創辦企業的,提供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資助資金。
08
西安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額度不超過30萬元的貸款貼息。
對于高層次人才,獎勵相當于本人年度工資性所得稅繳納金額15%的獎金。
對發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項目,可給予10萬至20萬元無償資助。
09
南京
對高層次創業人才,最多可給予100萬元資助資金,并提供辦公租金補貼或減免。
住房租賃補貼: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碩士每人每月800元、學士每人每月600元。(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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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
擇優給予5萬-100萬不等住房補貼。
回國博士每人每月可獲得2000元的政府補助;為留學生創業提供風險投資、政府基金等多種籌集資金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