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發改委消息,新版《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以下簡稱《操作管理細則》)已完成修訂,于7月16日發布。7月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積分落戶工作將正式啟動。
北京發改委表示,積分落戶政策試行以來,已有1.2萬余名申請人取得了落戶資格。為做好新舊政策銜接,5月13日至6月12日,北京市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逐條研究分析的基礎上,認真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版《管理辦法》和《操作管理細則》。
新版《管理辦法》保持總體穩定,仍為12項條款,包括積分落戶目標原則、資格條件、指標體系、基本流程和法律規范等內容,維持“4項資格條件+2項基礎指標+7項導向指標”政策框架不變,主要對6項導向指標在操作層面進行了調整優化。
北京發改委介紹,本輪調整主要針對6項指標,具體包括:
1、教育背景指標:增加了對只取得學歷或學位人員可積分的內容,明確了就學期間社保及居住分值扣減規則,進一步體現就學、就業起點公平。
2、職住區域指標:將該計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調整為2018年1月1日,與試行政策實施時間一致,明確2018年1月1日后在北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戶資格后在該自有住所落戶的予以積分,強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布局調整的導向。
3、創新創業指標:精簡了關于申請人任職年限、工資收入等內容,同時考慮城市發展需求,對獲得一定股權類現金融資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持股人員予以。此外,在《操作管理細則》中,優化了創新創業指標中部分獎項內容,擴大了職業技能競賽獲獎人員范圍。
4、納稅指標:精簡了申請人在京投資企業按照出資比例納稅可獲的內容,同時進一步倡導持續穩定納稅的政策導向,并考慮申請人年度納稅額度存在一定波動的實際情況,調整為申請人近三年連續納稅,個人所得稅納稅額每1年在10萬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
5、年齡指標:調整為梯度賦分,在45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含不滿一歲)少加4分。
6、守法記錄指標:明確了涉稅違法行為、守法記錄指標行政拘留處罰的扣分時限均為“近5年”,避免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介紹,今年積分落戶申報將于7月17日早8時正式啟動,分為申報、部門審核結果匯總、審核結果查詢、部門復核及積分排名、公示和落戶辦理5個階段,具體時間安排為:申報階段(7月17日8時至8月15日20時);部門審核結果匯總階段(8月16日至9月4日);審核結果查詢階段(9月5日8時至9月12日20時);部門復核及積分排名階段(9月13日至10月14日);公示和落戶辦理階段(10月15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