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落戶最新政策細則分為人才引進落戶(海河英才)和積分落戶,本文詳細介紹天津人才引進政策和積分落戶分數計算規則,看完你就都懂了。
根據《天津市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天津市海河英才落戶新政策(現行)規定,天津人才引進落戶分為學歷型人才、資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創業型人才、急需型人才五種類型。
一、學歷型人才
1、普通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過40周歲;
2、獲得碩士學位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獲得博士學位的年齡不受限制。
二、資格型人才
1、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
2、擁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注冊會計師、稅務師、注冊建筑師、注冊勘察設計工程師、資產評估師、律師、公證員資格的;
3、取得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飛機駕駛執照人員。
三、技能型人才
高等職業院校畢業、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不超過30周歲;
2.具有高級職業資格或在津工作滿1年,不超過35周歲;
3.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周歲;
4.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周歲。
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滿1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35周歲;
2.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周歲;
3.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周歲
四、創業型人才
1、來津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創業者,企業穩定運行超過1年,創業者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以上。
2、創業團隊核心人才不受年齡限制(創業團隊核心成員人才主要是指,來津創辦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東)。
3、企業核心成員不是原始創業者,還需在該企業任職超過1年。
五、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航空航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精細化工、高新技術服務、現代金融、國際航運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領軍企業所急需的人才,由企業確定,報區人才辦核準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認定書。
溫馨提示
下列情形的人員均不能辦理引進人才落戶:
1.退休人員不能辦理引進人才落戶。
2.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
3.在津無就業的人員,截至提出落戶申請之日,女已滿50周歲,男已滿60周歲的;
4.在津已就業并繳納社保的人員,截至提出落戶申請之日,女已滿55周歲,男已滿60周歲的。
學歷型人才、技能型人才落戶年齡限制均包括上限年齡。如:全日制本科學歷型人才40周歲(含)以下均可以申報落戶。
社會保險項
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按險種計分。繳費滿12個月不滿36個月的,每年最高積22分,其中: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0分)、基本醫療保險(3分).失業保險(3分)、工傷保險(3分)、生育保險(3分);繳費滿36個月的,自滿36個月的下一個月起,每年最高積28分,其中: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2分)、基本醫療保險(4分)、失業保險(4分)、工傷保險(4分).生育保險(4分)。
1.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年限、異地轉入的外省市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和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予計算積分。
2.計算積分的時間,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8期。
連續居住項
在本市租房居住(租賃住房),每年積6分。
在本市購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的,每年積10分;住房在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的,每年積11分;
住房在武清區、寶坻區、寧河區、靜海區、|薊州區的,每年積12分;住房在濱海新區的,每年積15分。
申請人依法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辦理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每次積6分。
1.申請人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以及居住證簽注計算積分的時間,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2.申請人持住房租賃合同和租賃備案證明,自登記備案之日起計算租房居住積分。
3.在本市有本人產權住房或者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產權住房的,自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協議,并已繳納契稅取得契稅完稅證明,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積分。
4.集體土地上的住房以及在查封、異議登記、限制轉讓(附有違法建筑等)期間等限制產權的住房不能積分;多套住房不累計:間一時段內,租房和購房居住不重復積分。
住房公積金項
繳存住房公積金不滿60個月的,每年積3分;繳存滿60個月的,自滿60個月的下一個月起,每年積4分。
計算積分的時間,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年齡項
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10分);36歲至45周歲(5分)。
學歷項
本科及以上學歷(20分);大專學歷(10分)。
學歷只計最高分,不累計。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技能人員職業技能水平項
1.對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30分);
2.對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20分);
3.對應初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15分);
4.高級技師(30分);
5.技師(20分);
6.高級工(15分);
7.中級工(10分);
8.初級工(5分).
備注說明
1.只計最高分,不累計。
2.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指標,是指申請人通過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情況。申請人提交的對應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須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權威網站確認真實有效且類別與本人當前工作崗位相一致。
3.申請人提交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在本市取得技能等級證書須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權威網站確認,職業(工種)對應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職業市場需求程度及培訓成本目錄,且與所在用人單位所屬行業、經營范圍、本人當前工作崗位一致。受理期間目錄調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錄為準。
4.提交的證書發證時間,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緊缺職業(工種)項
非常緊缺職業(25分);緊缺職業(15分);一般緊缺職業(10分)。
1.申請人提交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在本市取得技能等級證書須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權威網站確認,職業(工種)及緊缺程度對應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職業市場需求程度及培訓成本目錄,且與所在用人單位所屬行業、經營范圍、本人當前工作崗位一致。受理期間目錄調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錄為準。
2.提交的證書發證時間,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婚姻情況項
已婚,且夫妻雙方均為本市在職職工,積分申請人配偶在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累計滿24個月(20分)。
1.申請人配偶補繳社會保險費年限、異地轉入的外省市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和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予計算積分。
2.計算積分的時間,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獲獎情況項
獲得國家級技能大賽一類競賽前20名、二類競賽前15名(30分);獲得省級技能競賽一類競賽前10名、二類競賽前6名(20分)。
只計最高分,不累計。
違法違規與犯罪減分項
5年內有提供虛假信息辦理相關證書、證明或申辦積分落戶記錄的(包括虛假戶籍、學歷、專業、就業、住房、納稅證明、購房證明材料等),每條減30分;5年內有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減100分。
用人單位為申請人提供虛假信息申辦積分落戶的,取消該單位自下一中報期起1年內申報資格,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單位自下一申報期起3年內申報資格。
減分項累計減分。
天津居住證積分落戶申報指導分值為110分,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
最后的話
以上就是天津市2022年天津市落戶的相關政策,如果想了解更多資訊歡迎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