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么一則舊聞引發很多正在辦理上海落戶的人的熱議,“醫鬧”過的人能不能落戶上海?有人堅決反對,有人則是認為要從兩方面來看。對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回顧:疑似“醫鬧”女教師落戶上海
上海市人保局的網站曾經公示了《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名單,其中第507名申辦人員為某中學老師繆某。有不少市民指出,繆某曾有過“醫鬧”行為。
據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介紹,2015年9月26日,女教師繆某在上海某醫院急診室內就診,與女醫生發生口角并引發肢體沖突,在此過程中,雙方不同程度受傷。經過驗傷后,除了醫生的鼻梁骨骨折外,雙方并沒有其他比較重的傷勢。
2015年9月29日晚,女教師所在學校校長柏彬發表長微博,稱該事件同社會上一些蓄意的傷醫事件有本質區別,并稱涉事老師絕無任何傷醫的動機,事件系醫患看病過程中因言語矛盾不冷靜而引發的一起沖突,屬于“非故意的偶發事件”。
據此,網友認為“即將落戶上海的繆某是打過醫生的人”,上海市民表示難以接受。于是,有市民就此事進行舉報。
上海市人社部門官方微博回應:經過核查,相關上海市“居轉戶”的落戶人員名單是根據相關的區人社部門上報材料,按照規定進行審核的。中學教師繆某的申請材料情況是真實的,而且程序比較清楚。不過根據公示階段的市民反映,上海市人社部門將對相關情況進行復核。
這件事的結果,上海市人社局發布消息,當事人已提出了“因個人原因,自愿撤銷”落戶申請的書面報告。
理性審視“醫鬧”與“落戶”
這次事件以當事人撤銷申請告一段落。但事件所反映出的問題,值得我們重視。
按照之前報道所言,這名女教師并未認定是“醫鬧”,也未受到治安管理以上的違法犯罪處罰,可能只算作不冷靜行為。她的遭遇也提醒著每一個人——我們所做的事情,都會在很長時間內留下痕跡,因此任何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一時的沖動,說不定就會在什么時候讓自己付出代價。
如果道德上有瑕疵,我們可以對其進行道德上的譴責,但不應讓其承擔超出過錯范圍的代價。落戶是每個申請人享有的權益,能否成功落戶依據的則應是“剛性”的標準和規則,而不能被網友主觀的道德判斷和輿論審判綁架。
我們不能在不做調查,不了解事情真相的情況下,就對當事人言語攻擊。這不過是簡單的情感宣泄,非但不理智,而且還影響政策的公正執行。作為政策的執行者,輿論越是喧囂、嘈雜,就越要保持一份冷靜和理性,忠于職守、秉公辦事。
總之,每個人都應站在法律、制度、規則的角度理性審視,切忌意氣用事。
制度,合理還是不足?
這一次涉事女教師“自愿”撤銷落戶申請,首先表明制度的透明。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請辦理常住戶口,依據上海市人社局的相關規定,要有公示的環節。正因如此,繆某的個人材料在網上公示后,引發了網友的關注并深挖出她的往事。
大城市落戶申請的門檻很高,對申請者的資質、條件、個人品行都有約束。然而,申請材料大多是衡量居住時間、納稅情況等“硬杠杠”,對于個人品行等軟條件很難有具體的考察手段。
盡管落戶條件中有“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的規定,但在我國信用社會建設初期和公民信用記錄體系尚不完善的情況下,這樣的規定略顯不足。一些有違道德的行為,尚無明確規定,是否進入公民信用記錄依然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因此“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難免成為一句空話。
在積分落戶等規則的制定上,除了要把“硬杠杠”約束清楚,還應在促進社會和諧和提升公民素質方面,樹立更明確的指標并提出更明晰的要求。
道德的砝碼,究竟該有多重?
這一次上海市人社局針對網友的質疑,對當事人的材料進行了核查后表示:相關“居轉戶”落戶人員申請材料情況真實,程序清楚。在這一點上,事實上網友并無質疑??梢悦鞔_地看出,上海市人社局說的是申請者的“硬指標”,網友質疑的是當事人的道德,彼此之間并未對位。
我們旗幟鮮明地反對“醫鬧”,但就“落戶”而言,沒有什么比規則更重要。
每個人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最終如何處理,不能不看當事人的道德,但也不能泛道德化,還需靠法律和規則說話。因此,如何把規則制定得更合理,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