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學生
無論是畢業前還是畢業后
都有補貼可以領喲
求職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
......
快來看看有沒有你所關心的扶持政策
一就業扶持
大學生畢業前
1.求職補貼
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在蓉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的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脫貧殘疾人家庭畢業生、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就讀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給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同時符合兩個及以上條件的,不重復享受。
申領材料:
《成都市應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2023屆)》、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申請類型證明材料。
申領渠道: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提出補貼申請。
申領時限:畢業學年10月30日之前。
2.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高校畢業生(含畢業年度及畢業5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成都市內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參加重點群體技能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高校畢業生可通過成都職業培訓網絡學院小程序進行免費在線學習、在線考試、職業能力測評。
申領對象:由培訓機構代為申領。
申領材料:學員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行業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
申領渠道:培訓機構向區(市)縣就業局申請。
大學生畢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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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本人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的70%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保補貼。
申領材料:《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已實現信息聯網的可不提供)。
申領渠道:向靈活就業所在地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窗口提出申請。
⊥87⊥.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中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個月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申領材料: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成都市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表》《成都市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高校畢業生畢業證。
申領渠道:線上通過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務平臺申報。線下在參保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臨柜辦理。
申領時限:在每名被吸納人員符合吸納就業補貼申報條件后的6個月內提交申報材料。
8.用人單位招用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
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按單位社保繳費部分給予最長1年全額補貼。用人單位招用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大學生,可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保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申領材料: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被招用(吸納)人員勞動合同、承諾書、高校畢業生畢業證、小微企業名錄查詢截圖。
申領渠道:線上通過CA數字認證后進入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務平臺申報。線下在社保參保地所屬的區(市)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臨柜辦理,市本級參保單位自行選擇區(市)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辦。
申領時限:用人單位招用(吸納)補貼政策范圍人員超過12個月未提出社保補貼申請,或中斷申請社保補貼超過6個月的,視為自動放棄該部分人員的社保補貼申請且不補發。
9.用人單位招用高校畢業生崗位補貼
1.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按20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崗位補貼。
2.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招用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大學生,給予5000元/年或最低工資標準/月的崗位補貼。
申領材料:無需提供材料。
申領渠道:線上通過CA數字認證后進入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務平臺申報。線下在社保參保地所屬的區(市)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臨柜辦理,市本級參保單位自行選擇區(市)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辦。
7.一次性擴崗補助
招用2022年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個月的本市參保企業,按企業每招用1名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元一次性擴崗補助。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中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
申領材料:《成都市一次性擴崗補助申請表》《成都市一次性擴崗補助人員花名冊》、高校畢業生畢業證(系統能關聯的不需提供)。
申領渠道:線上通過CA數字認證后進入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務平臺申報。線下在社保參保地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臨柜辦理,市本級參保企業自行選擇區(市)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辦。
申領時限:企業需在每名被招用人員符合擴崗補助申報條件后的6個月內提交申報材料。
二創業扶持
1.大學生創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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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在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處于失業狀態的高校畢業生)在我市高校各類創新創業平臺或地方建立的創新創業園區(孵化基地)內領辦且正在孵化的創業項目,以及在我市通過工商注冊、民政登記,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設立、免于注冊或登記創辦的創業實體(包括符合條件的“網店”和農業職業經理人),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每個創業實體或創業項目補貼標準為1萬元。大學生可同時申報創業項目補貼和創業實體補貼,每人只能申報并享受一次,其中創業項目不得超過10個,創業實體只能為1個。
申領材料:
1.創業項目。由個人領辦應附本人學生證/畢業生提供畢業證,身份證,創業項目計劃書,創業補貼申報表。
2.創業實體。領辦人學生證/畢業生提供畢業證(通過教育部門數據核查獲?。?,身份證,創業實體概述,創業補貼申報表,工商注冊或民政登記書(通過與市場監管部門數據核查獲?。?開辦“網店”的應提供“網店”網址和登記注冊網頁截圖、支付平臺收支明細、銷售產品列表及單價等證明材料;農業職業經理人應提供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門的資格認定和正常持續經營的相關材料。
申領渠道:在高校創新創業平臺內的創業項目和創業實體,由平臺所屬高校受理;在高校創新創業平臺外的創業項目和創業實體,由創業所在區(市)縣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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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創業實體吸納城鄉勞動者就業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給予一次性創業吸納就業獎勵。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獎勵,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申領材料:領辦創業實體大學生身份證、大學生創業吸納就業獎勵申報表、吸納就業勞動者的身份證、勞動合同復印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或學生證、創業實體及有關證明文件復印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憑證等。
申領渠道:區(市)縣公共就業服務管理部門、鎮(街道、社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所)接受申請人提出的享受大學生創業吸納就業獎勵的申請。
申領時限:大學生畢業5年內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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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可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讀高校)參加創業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的,可享受培訓補貼。在校大學生可以利用周末、節假日和晚自習等時間,在40天內完成規定的培訓內容。
申領材料:身份證,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創業實訓合格證書(系統內核查),培訓人員簽字的花名冊(系統內核查),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培訓人員簽字的花名冊,《成都市創業培訓個人直補申報備案表》等。
申領渠道:鎮(街道、社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所)接受申請人提出的享受創業培訓補貼個人直補的申請。
⊥87⊥.在校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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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創業實體(不含“網店”和農業職業經理人)的在蓉高校大學生,在按規定獲得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創業擔保貸款后,可向其就讀高校所在的區(市)縣人社部門申請貼息。
申領材料:
網絡商戶應提供:
1.開辦“網店”進行工商注冊的:申請人(根據所屬人員類別提供所屬證明證件)、身份證復印件、創業實體注冊或登記證復印件、創業項目說明、場地證明等相關資料、《創業擔保貸款推薦表》;
2.未進行工商注冊的:申請人(根據所屬人員類別提供所屬證明證件)、“網店”網址和登記注冊網頁截圖、創業項目說明、場地證明、支付平臺收支明細、銷售產品列表及單價、物流發貨匯總表等證明材料、《創業擔保貸款推薦表》。
在校大學生應提供:申請人學生證、身份證(含夫妻雙方)、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創業擔保貸款推薦表》。
申領渠道:貸款申請人向創業所在或戶籍所在(非本市戶籍創業人員向創業所在地)鎮(街道)、村(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站)提出申請。
8.高校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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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學生和服務期滿5年內的大學生村官可申請最高額度為2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創辦的小微企業可申請額度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合伙人貸款總額度上限不超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300萬元。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申領材料:
網絡商戶應提供:
1.開辦“網店”進行工商注冊的:申請人(根據所屬人員類別提供所屬證明證件)、身份證復印件、創業實體注冊或登記證復印件、創業項目說明、場地證明等相關資料、《創業擔保貸款推薦表》;
2.未進行工商注冊的:申請人(根據所屬人員類別提供所屬證明證件)、“網店”網址和登記注冊網頁截圖、創業項目說明、場地證明、支付平臺收支明細、銷售產品列表及單價、物流發貨匯總表等證明材料、《創業擔保貸款推薦表》;
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應提供:申請人畢業證、身份證(含夫妻雙方)、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創業擔保貸款推薦表》。
申領渠道:貸款申請人向創業所在或戶籍所在(非本市戶籍創業人員向創業所在地)鎮(街道)、村(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站)提出申請。
來源|成都市就業局
成都發布編輯|田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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