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穗朋友們,
終于等來廣州積分入戶最新消息!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
及實施細則正式修訂實施啦!
預計明年年初重新開放系統
也就是說,
2022年要實施新的積分入戶政策了!
以下為政策原文
11月24日,廣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門戶網站(lsj.gz.gov.cn)公布《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經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這兩份規范性文件,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及國家、省、市戶籍制度改革有關精神,借鑒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外來人口服務管理做法,并結合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趨勢、新要求,探索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深層次做好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從而達到提升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水平、促進來穗人員市民化、保障來穗人員合法權益的目的,助力我市經濟社會持續高質量高水平發展。
本次修訂形成的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
及實施細則
既總體保持政策的連續性
又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使政策更科學更公平更合理
具有五大創新亮點
一是首次明確“兩個合法穩定”將占主要比例。大幅提高“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分值,降低學歷技能等分值,參照往年工作情況,預計“兩個合法穩定”在積分制入戶中占比將不低于75%。
二是首次提出流程精簡為“三階段20天”。首次申請時長縮減至20個工作日左右,原申請流程的四環節縮減為“初審、審核、確定”三階段,為下一步實現零跑腿做好政策銜接。
三是首次實施“減分指標審核后置”。將“部門審核”環節后置到申請人提出入戶、入學等具體服務事項申請后完成,申請積分期間刑事、治安處罰情況以自評為準,提高時效性。
四是首次納入“公積金”基礎指標。鼓勵用人單位依法繳存公積金,提高來穗人員在穗定居意愿,有利于外來人口的穩定與對城市的持續貢獻。
五是首次納入退役軍人立功受獎加分指標。新增退役軍人服役期間立功受獎內容,吸引更多為社會做出貢獻的退役軍人到廣州就業創業,為我市發展吸引留住更多優質人才。
堅持“三個不變”,確保連續穩定
一是堅持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不變。此次修訂仍然實施“以居住證為載體、以積分制為辦法”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通過制訂積分指標體系,按個人自愿和屬地申辦的原則,將個人條件和社會貢獻情況換算成積分,再將積分與公共服務掛鉤,按積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務。
二是堅持積分指標框架總體不變。保留了包括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的積分指標框架體系。在總體穩定的前提下,根據中央、省、市相關精神和實施情況,對指標框架內的具體內容和分值進行適度調整。
三是堅持積分申請流程總體不變。根據《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及實施細則(試行)實施情況,此次修訂保留了積分“申請—審核—確定”基本流程,各部門按照當前流程繼續開展工作,以確保工作穩定性、連續性。
立足“四個提高”,體現政策導向
一是提高“兩個合法穩定”占比。在“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指標中,大幅提高持有居住證、合法產權住所、合法租賃住所或單位宿舍、繳納社會保險指標分值;新增“在廣州市繳納住房公積金”并參照社保分值予以賦分;按照“租購同權”要求提高“合法租賃住所或單位宿舍”分值,縮短“租購”差距。通過以上調整,對標中央、省、市最新文件精神,豐富“兩個合法穩定”指標內容,確保其在積分制入戶中占主要比例。
二是提高“社會服務”分值。在“社會服務和公益”指標,提高獻血、志愿者(義工)指標分值上限和占比,目的是體現更強的激勵作用,鼓勵來穗人員積極參加社會服務和公益活動,弘揚社會正能量,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推動我市精神文明城市創建。
三是提高“納稅指標”分值。在“納稅情況”指標,考慮城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按照中央關于完善納稅機制的相關要求,新增“近3個納稅年度連續每年申報納稅”和“近1個納稅年度辦理匯算清繳申報”加分內容,倡導持續穩定納稅,鼓勵來穗人員在穗創業納稅,向創業成績優異、社會貢獻明顯的人才傾斜。
四是提高“表彰獎項”分值。根據國家、省關于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精神,新增退役軍人服役期間立功受獎內容,擴大表彰獎項指標覆蓋面,吸引更多為社會做出貢獻的退役軍人到廣州就業創業,促進退役軍人在我市高質量就業和居住。
倡導“五個精簡”,彰顯簡政便民
一是精簡申請手續,推進“零跑腿”。不再強調積分申請和調整需要“前往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明確通過信息系統填報信息并向受理點提出申請,探索打造積分制服務管理“e申請”模式,為下階段取消受理窗口辦理實現“零跑腿”做好政策準備。
二是精簡審核時長,加快“數字化”。充分發揮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化效能,大幅縮減積分申請和異議申訴復核時長,初次申請所需時間從原來的35個工作日縮減至20個工作日左右,打通積分制全流程信息共享鏈條,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眾辦事。
三是精簡積分材料,落實“承諾制”。依照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原則,明確申請人個人材料能夠通過數據共享獲得的,不需要提供佐證材料;在無法共享數據或對共享數據存疑時,再提交相關資料,全面提升辦事便捷度、體驗度和滿意度。
四是精簡審核步驟,實施“后置化”。將刑事、治安處罰減分指標調整為后置審核,即默認申請人自評自報的刑事、治安處罰情況屬實,在申請人提出入戶、入學等具體服務事項申請后再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核,以縮減積分審核時長、提高審核時效性。
五是精簡申請流程,實施“一網式”。新納入的公積金基礎指標實現數據共享聯動審核,加快深化“數字政府”運行管理、技術應用,推進政府業務由部門協調向部門協同轉變,高標準推進智慧化、數字化系統轉型。
著眼“六個優化”,回應社會關切
一是優化“文化程度”賦分。整體降低學歷分值,引導高學歷來穗人員通過其他渠道入戶廣州,充分體現積分制入戶與人才引進入戶等人口政策互補性,確保更多“在我市長期合法穩定就業、居住”的來穗人員通過積分制享受公共服務。
二是優化“年齡”賦分。根據往年實施情況,將“年齡”指標內容調整為18—40歲(含40周歲)統一分值,40歲以后逐年梯度賦分,目的是進一步平滑分值跨度,避免該指標分值斷崖式下降。
三是優化“創新能力”賦分。刪除“外觀設計專利”“第一發明人”指標內容,強調該指標中“高新技術企業和新型研發機構”分值申請人應從事“技術創新和研發工作”,以明確加分目標群體范圍,避免具體實施中出現概念混淆。
四是優化“信用懲戒”措施。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申請材料的申請人,在其提出具體服務事項申請時,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參與造假的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避免一次違反、終身受罰,并增加對造假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懲戒導向,進一步規范中介代理機構的經營行為,打擊不法行為。
五是優化“技能工種”分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職業技術能力資格管理的相關精神,調整職業資格、技術能力、急需工種和個人從事該行業的加分分值,規避部分容易被中介操控的指標項,從源頭上降低“考證積分”“考證入戶”熱度。
六是優化“表彰獎項”表述。不再詳細列舉廣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獎項和榮譽稱號清單,與國家、省相關表述保持一致。通過明確獎項和榮譽稱號的授予單位判定加分情況,在不減損申請人權益的前提下保證行文簡潔。
注意啦注意啦!
新政實施后,
為做好新舊政策銜接,
即日起暫停來穗人員積分申請、
調整和異議申訴等工作。
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依據新的流程和指標體系對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全面升級改造,預計明年年初重新開放系統。期間2021年度積分制入戶人員信息卡發放等工作照常進行,不受系統升級改造影響。
想要申請2022年廣州積分入戶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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