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暫不具備市內遷移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落戶問題,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印發《北京市公安局戶籍派出所設立公共戶工作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執行。
北京市公安局經充分調研,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決定在全市戶籍派出所設立“公共戶”。根據《規定》,北京全市每個戶籍派出所原則上只設立一個非農業“公共戶”,接收暫不具備市內遷移條件的本轄區非農業戶口人員落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京市戶籍人員(不含學生戶口、駐京辦戶口、博士后戶口等限制市內戶口遷移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公共戶”落戶:
?。ㄒ唬┮蚍课莓a權交易戶口須遷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其他直系親屬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下同)在北京市無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
?。ǘ┮螂x婚后戶口須遷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在北京市無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
?。ㄈ┮螂x職戶口須從原單位集體戶遷出,現單位無集體戶,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在北京市無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
?。ㄋ模┮蚍课萁灰姿袡嘧兏蛘吖凶》砍凶鈾嘧兏?,現房屋權利人申請將原戶內人員遷出的,原戶內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遷出的;
?。ㄎ澹┬律鷥河H生父母一方戶口在北京市“公共戶”內,且新生兒無法在北京市其他地址申報出生登記的,可在其親生父母戶口所在“公共戶”內申報出生登記;
?。┢渌厥庠蛟诒本┦袩o法辦理戶口市內遷移的。文/本報記者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