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了解社保掛靠的定義:
是指想要購買社保的個人,由于某些原因,沒有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所以就將社保掛靠在專門辦理社保代繳的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為其購買社保。按照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應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而以社保掛靠的形式來代繳社保的,個人與代理機構實際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
如果想區分你掛靠的社保是否可以辦理積分、落戶,可以從2個方面來說:違法和不違法
違法的案例:
社會人A與外省市的一家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工資也由外地的公司發放,但外地公司為了滿足部分員工在上海申辦居住證、子女就學等需求,委托上海的一家公司為這些員工代繳社會保險費。
社會人A因勞動糾紛對上海掛靠社保的公司申請仲裁,上海相關部門查到A在上海的社保并非勞務關系繳納,要求上海的代繳公司立即整改,將違規代繳的社會保險費予以清退,并將該公司及舉報人都納入了失信人員名單。
《社會保險法》中明確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勞動關系的,才能通過該單位繳納社會保險。
被查出來判定社保違法掛靠自然是不能用于申請上海積分和落戶。
合法掛靠案例:
第三方繳納社保的單位符合以下條件
一、人力資源公司的經營范圍包含了人力派遣,且具備人力派遣外包的資質;
二、實際用工單位與人力資源外包公司有正式的派遣協議;
三、員工與人力資源外包單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相應的外包崗位協議。
人力資源公司可以給員工代繳社保。
如果你的社保為上述公司代繳的社保,且實際用人單位公司注冊地在上海,可以為繳納人員申請積分和落戶,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提供具體的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