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上海,之前在工作單位以職工的身份繳納了10.5年的養老保險,現在已經年滿50周歲,因為繳費不滿15年,無法辦理退休;
現在也不在單位上班了,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此種情況下,是按照50歲還是55歲作為法定退休年齡?是否養老保險只要達到15年,就可以退休?
這個問題牽扯到兩方面,一是退休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的要求;二是上海針對女性靈活就業者,退休年齡上的規定:
首先,關于退休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上的規定:
廣義上的“職工”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大類,一是機關事業單位就業人員、二是企業職工、三是靈活就業人員。
無論何種形式的“職工”,按照目前領取養老金待遇的要求,除了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外,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必須都要達到最低15年的要求,這里的15年既可以是實際繳費年限,也可以是視同繳費年限,兩者合并計算。
按照提問者的表述,現在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10.5年,不滿15年,而且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上的加持,因此即便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也無法辦理退休手續。
再者,上海女性靈活就業人員,一律要到55歲退休嗎?
根據《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齡是50周歲、男性60周歲;
根據(勞社部發〔2001〕20號)《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的規定:男性、女性靈活就業者,法定退休年齡分別是60周歲、55周歲。
對比來看,男性職工和男性靈活就業人員在法定退休年齡方面并沒有差異,而女性靈活就業人員比女性職工則晚5年退休。
當然,這是當年勞社部對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的規定,絕大部分地區也遵循這一規定,但地區不同、具體政策上會略有差異,尤其是針對那些“企業轉靈活就業”的人員,比如之前山東規定,如果女性下崗職工在下崗前,在原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累計滿10年,后轉為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在50歲退休。
他地針對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的退休年齡暫且不細說了,針對提問者所說的上海,按照上海人社《關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七條中提到:
靈活就業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可以提出按月領取養老金申請
即,上海市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的法定退休年齡也是55周歲。雖然提問者之前是在單位任職,屬于“女性職工”,按說符合50周歲退休的規定,如果50周歲時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了15年,是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的。
但如今,失去單位后,轉變為“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就按照女性靈活就業人員55周歲退休的規定來執行,是無法在50歲辦理退休的,況且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還不滿15年。
第三,現在應當怎么辦?
現在已經年滿50周歲,但不滿55周歲,在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是10.5年,現在應當怎么做,才能辦理退休手續,繼而不影響養老金待遇的發放呢?
可以肯定一點的是,現在無法以“女性職工”的身份在50周歲辦理退休了,目前只有兩種選擇:
1,一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繳納4.5年后,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城鎮職工”養老金待遇:
鑒于現在已經不能往前補繳養老保險,而且已經沒有就業單位,所以要想累積15年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可以選擇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自行承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享受的也是“城鎮職工”養老金待遇;
2,二是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過退休時間更晚,要達到60周歲,而且待遇較低:
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卻沒有滿足最低繳費年限,按照規定,可以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之前的繳費年限可以合并過來,但是退休年齡是60周歲,而且待遇比城鎮職工要低一些,所以這么做的意義不大,但也能享受養老金待遇。
寫在最后:
綜上,如果以以后能享受較高的養老金待遇為第一原則,目前最佳選擇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等到繳費年限累積到15年之后,再辦理退休手續,在55歲時就能如期退休享受養老金待遇了。
其實這個問題的關鍵不在于上海女性靈活就業者在什么年齡退休,即便規定50歲退休,鑒于繳費年限不足15年,又不能往前補繳,還是要逐年延長繳費年限至15年,還是在55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