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集聚更多人才和創新創業要素,優化我縣人才生態環境,推動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井陘縣出臺“井陘縣招才引智十條”,并于今年1月1日試行。
大力引進高端人才。
優先支持符合石家莊人才綠卡(A卡)申辦條件的人才帶團隊、帶項目、帶技術來井陘縣實施成果轉化,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土地、科研經費、稅收等政策支持。引進的上述人才來井陘縣創業的(指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具備市場化、產業化條件,其科技創新成果能在井陘縣轉化落地,并能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人才,所創辦企業或引進人才企業已在可行性行政區劃內進行工商注冊且稅務登記),經科工、人社部門評審通過后,縣財政給予人才50萬元安家補助(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發放)。
優化升級人才綠卡政策??h內企業(中央、省屬、市屬駐井陘的企業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另行研究)引進的符合石家莊市人才綠卡申辦條件的人才,在享受石家莊市人才綠卡服務項目的基礎上,在井陘縣工作期間,享受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企業現有人才和新引進人才均可享受。生活補貼:五年內,石家莊市人才綠卡(A卡)持有者,每月享受生活補貼1000元;石家莊市人才綠卡(B卡)持有者,每月享受生活補貼500元。購房補貼:五年內,在石家莊市域內購買首套自用商品住房,享受購房補貼,石家莊市人才綠卡(A卡)持有者享受30萬元的購房補貼;石家莊市人才綠卡(B卡)持有者享受購房補貼標準為:博士20萬元、碩士10萬元、學士5萬元。
推動優秀人才“雁回巢”。
對符合申領石家莊市人才綠卡(B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到井陘縣自主創業,初次領取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井陘縣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的創業補助,最多連續補助3年。常態化實行《關于引進井陘籍在外優秀人才回井工作的暫行辦法》,暢通井陘籍在外優秀人才回鄉工作渠道。
鼓勵企業積極投入發明創造。
縣內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研發、獲得專利成果并產生經濟效益的給予相應獎勵,積極開展專利創造,推動自主創新,形成良性的循環激勵創新機制。對新獲得的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屬于高價值專利,同時在成果轉化中帶來一定經濟效益的,經審核可給予成果轉化人2—5萬元的補貼。獲得國家、省級科技獎勵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獲得國家、省級獎勵資金之外我縣再給予30%獎勵。
實施人才個稅貢獻獎勵。
新引進的企業,自企業設立年度至第3年,在企業工作的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及股息紅利收入合計20萬元及以上的高管團隊人員,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博士學位等從事相關專業的主要技術人員(上述人員不得超過企業繳納社??側藬档?%),享受人才個稅獎勵,獎勵標準為個人所得稅縣級留成的100%;當年營業收入和縣級貢獻增長率均達到10%及以上的企業,上述范圍人員可享受人才個稅獎勵,獎勵標準為個人所得稅縣級留成的50%。每人每年個稅貢獻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支持企業建設“人才飛地”。
探索實施柔性引才新模式,縣內企業在縣域外設立的主要從事研發設計的機構(全資或控股),其聘用的各類人才的研發成果,在我縣轉化落地并產生良好經濟效益。聘用人才可申領井陘縣人才綠卡,申報縣級拔尖人才,并享受相關待遇。
鼓勵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人才引進。
第三方機構或個人從縣外引進的年薪不低于30萬元的專業技術人才(全職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和年薪不低于100萬元的高級管理等人才,給予一次性引才獎勵,獎勵金額為引進人才年個人所得稅縣級留成的80%。引進對我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特殊貢獻的其他人才,通過“一事一議”的辦法實行獎勵。
支持企業引進培養高技能人才。
縣內企業全職引進或培養的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獎的團體或個人,分別給予15萬元、9萬元、3萬元獎勵;全職引進或培養的獲得全國技能大賽金、銀、銅獎的團體或個人,分別給予9萬元、3萬元、1.5萬元獎勵;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分別給予3萬元、1.5萬元支持。參加國家級職業技能大賽按每人最高不超過3000元給予賽前培訓補貼,參加省級、市級技能競賽按每人最高不超過2400元給予賽前培訓補貼。
發放人才子女就學生活補貼。
在年利稅150萬元以上縣內企業(中央、省屬、市屬駐井陘的企業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另行研究)就職的普通院校碩士及以上人才、“雙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人才、副高級職稱及以上人才的子女,在井陘縣范圍內就讀幼兒園的,每名子女每年給予2000元就學生活補貼。
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
按照《石家莊市人才發展促進條例》要求,全力保障人才發展各項政策和工作的實施,縣財政每年設立1000萬元資金,專項用于各類人才的引進培養、獎勵激勵、服務保障等,切實提升人才工作實效,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上述費用從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