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人才就是抓發展
謀人才就是謀未來
包頭正加快建設人才高地
為全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近日
包頭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
《包頭市重點產業博士碩士引進行動計劃》
《包頭市重點企業人才精準服務計劃》
《包頭市支持促進稀土產業人才
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和小編一起來看
這三項人才政策措施
有哪些重點內容?
包頭市重點產業
博士碩士引進行動計劃
為全力推進“四基地兩中心一高地一體系”建設,加快引進集聚新型材料、現代能源、現代裝備制造、農畜產品加工等重點產業領域緊缺急需博士、碩士,按照“一業一策”要求,制定本計劃。
總體目標
重點產業博士碩士引進行動計劃在2022年年內,圍繞新型材料、現代能源、現代裝備制造、農畜產品加工等重點產業發展,聚焦重大項目、重點企業發展需求,面向海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和企事業單位,集中在工學、理學等學科門類相關專業,支持重點企業從市外招引重點產業領域緊缺急需博士研究生30名以上、碩士研究生100名以上。
引進原則
堅持“市縣聯動、政企聯合、企業自愿、精準招引、集中保障”的原則。
引進對象及支持條件
(一)引進對象
主要包括市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海外博士、碩士,且具有與引進企業從事產品研發、工藝改進、流程創新、檢驗檢測等工作所需相關及延伸專業。原則上引進博士年齡在40周歲以下,碩士年齡在30周歲以下。
(二)支持條件
1.按照市級財政、屬地財政“1:1”的比例一次性給予企業引進的博士研究生補貼20萬元,碩士研究生補貼10萬元。
2.企業根據人才緊缺情況、業績等,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企業補貼部分和薪酬標準。
3.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的配偶就業、子女入學、醫療健康等服務保障項目,博士研究生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人才辦)按照有關規定協調解決,碩士研究生由屬地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屬地黨委人才辦)協調解決。
4.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可同時享受《關于加快引進培育重點產業領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關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來包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包頭市服務高層次人才若干措施》中,人才住房等支持保障政策。
引進范圍
全市新型材料、現代能源、現代裝備制造、農畜產品加工等重點產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或新建投資10億元以上重點項目企業。
引進程序
(一)征集需求。市委人才辦面向引進范圍企業征集崗位需求,并組織自愿參與招引計劃的企業與屬地政府(管委會)簽訂聯合招引協議。
(二)發布需求。市委人才辦面向社會統一發布重點產業崗位需求目錄。根據企業崗位需求,組織企業有針對性赴國內高校開展推介引才活動。組織各域外人才工作站,對接各地區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業單位,開展招引工作。
(三)申報面試。引進企業根據人才申報情況,自主組織面試工作,并將通過面試的擬錄用博士、碩士人員名單及基本信息報送市委人才辦。
(四)核實簽約。市委人才辦對企業擬錄用博士、碩士人員進行核實。核實無誤人員,組織企業、屬地政府(管委會)與引進博士、碩士簽訂三方協議。三方協議副本報市委人才辦留存。
(五)政策兌現。三方協議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市委人才辦會同屬地政府(管委會),分別將市、縣(區、旗)兩級補貼資金撥付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引進博士、碩士。
服務管理
(一)服務期限。引進博士、碩士的服務期不少于5年。
(二)評估考核。市委人才辦會同屬地黨委人才辦對企業引進博士、碩士情況按年度進行跟蹤評估考核,重點評估考核用人企業履行承諾、薪酬待遇以及服務保障等,引進博士、碩士履行職責、成果進展和工作業績等情況。
(三)跟蹤管理。對于引進人才的辭職、辭退等工作變動及相關情況,引進企業應及時向市委人才辦反饋。市委人才辦將根據具體情況,追回相應補貼資金。
包頭市重點企業
人才精準服務計劃
為全力推進“四基地兩中心一高地一體系”建設,圍繞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中各類人才的需求,整合人才服務資源,提供精準服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總體目標
圍繞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中各類人才的需求,整合全市人才服務資源,按照企業規模分類設定服務標準,通過制定定制式服務模塊,組建重點企業人才服務專班,為重點企業提供精準服務,最大限度解決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全力保障企業人才隊伍穩定發展。
服務原則
明確政府職責,確立服務導向,拓寬服務領域,提升服務能力,增強服務實效,為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各類人才提供精細化服務保障。
服務范圍
全市新型材料、現代能源、現代裝備制造、農畜產品加工等重點產業領域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或新建投資10億元以上重點項目。
服務標準
根據重大項目、重點企業的實際投資規?;蛏弦荒甓葼I業收入情況,精準劃定企業層次,允許企業按照層次推薦一定數量的高管或為企業做出突出貢獻人才,享受高層次人才服務有關保障政策,在配偶就業、子女教育、醫療健康、便捷出行等方面提供服務保障。
(一)重點產業領域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100億元(含)以上,可推薦2名。
2.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50億元(含)至100億元,可推薦1名。
3.連續2個年度營業收入累計達到50億元(含)以上,第3個年度可推薦1名。
(二)新建投資10億元以上重點項目
1.上一年度項目投資額達100億元(含)以上,可推薦2名。
2.上一年度項目投資額達50億元(含)至100億元,可推薦1名。
3.連續2個年度項目投資額累計達50億元(含)以上,第3個年度可推薦1名。
同時符合兩項標準的企業,兩項標準不同時享受,按最高推薦名額標準推薦申報。
申請程序
(一)推薦申請。每年3月和9月的1-10日,申請企業根據服務標準要求,通過包頭市人才服務平臺進行申報。
(二)推薦初審。各旗、縣、區黨委,稀土高新區黨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屬地黨委人才辦)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人才辦)審核。
(三)推薦審核。市委人才辦對各地區初審通過的申報企業進行審核匯總,提交市委人才辦會議研究確定企業推薦名單。
(四)反饋服務。市委人才辦將納入服務計劃的重點企業名單反饋各申報企業、申報企業屬地黨委人才辦和市直有關部門,享受服務保障。
服務內容
(一)服務專班全周期、全流程、全方位的服務保障工作。通過審核確定的企業推薦人員,提供《包頭市服務高層次人才若干措施》中配偶就業、子女教育、醫療健康、便捷出行等16項服務保障,享受相應保障服務。各旗縣區聯合宣傳、人社、工信、公安、教育、衛健等重點職能部門,選派熟悉政策業務、綜合素質高的人才服務專員,組建重點企業人才服務工作專班,為重大項目、重點企業提供服務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幫助企業開展各類人才引進、協調解決各類人才需求和困難、宣傳推介人才政策。
(二)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的優質服務。針對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建設發展中,遇到的各類型有關人才工作的問題,企業可通過包頭市人才服務平臺申報。市委人才辦根據每個企業的不同需求,整合市、縣(區、旗)有效資源,提供用工保障、交友婚戀、老人康養、職業教育等定制式服務模塊,精準解決企業需求。
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包頭市支持促進稀土產業
人才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全力推進“四基地兩中心一高地一體系”建設,加快培育引進稀土產業緊缺急需人才,為打造全球稀土產業高地提供保障和支撐。制定措施如下:
一、采取“一事一議”辦法,支持稀土領域規模以上企業力爭今年內引進磁性材料、儲氫材料、高端稀土拋光材料、催化劑及助劑材料、“稀土+”產業等領域高精尖人才團隊5個以上。(牽頭單位:市委人才辦;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
二、實施重點產業博士碩士引進計劃,市級財政、屬地財政按照“1:1”的比例給予企業引進博士研究生補貼20萬元、碩士研究生補貼10萬元,力爭今年內支持規模以上稀土企業引進博士研究生10名以上、碩士研究生50名以上。(牽頭單位:市委人才辦;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旗縣區)
三、實施稀土領域人才培育計劃,采取重點企業推薦、政府跟蹤服務、資金支持等方式,力爭今年內培育1-2個國家或自治區級人才(團隊),給予5-20萬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四、廣泛對接企業,針對企業人才需求,積極搭建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頭部企業對接平臺,幫助企業柔性引進緊缺急需人才。(牽頭單位:市委人才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外事辦、市財政局、各旗縣區)
五、對采取技術咨詢、兼職服務、技術入股等方式柔性引進的“候鳥式”工程師(含退休工程師),按其上年度在包納稅勞動報酬的30%給予補助(同一人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在包工作期間可免費入住人才公寓。(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各旗縣區)
六、充分發揮內蒙古科技大學稀土學院培育資源優勢,鼓勵支持包頭稀土研究院及白云鄂博稀土資源研究與綜合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中科院包頭稀土研發中心、上海交大包頭材料研究院、重點稀土企業等發揮自身科研創新和專家人才作用,積極與區內外高校合作建立研究生培養點,力爭每年獨立和聯合培養研究生100名左右。按照招收培養的研究生數量,給予最高50萬元經費支持。(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內蒙古科技大學)
七、圍繞稀土產業發展定位,推動市內高校、職業院校對接稀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發展需求,及時調整專業設置和學科建設,完善校企合作培養機制,采取聯合培養、訂單培養、協議培養等模式,力爭實現每年培養基礎科研人才和高素質技能人才1000名以上。(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高等院校、職業院校)
八、鼓勵支持市內科研院所、重點企業與中國稀土學會、中國科學院長春應用化學研究所稀土資源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國內外稀土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及開設與稀土產業有關專業的重點院校建立合作關系,通過訪問研修、互派掛職、聯合研發、技術攻關、人才培養等產學研合作,視情況給予經費支持。對上述形式引進的人才,經認定享受我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政策。(牽頭單位:市委人才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九、每年篩選稀土領域5-10項關鍵核心技術難題,聯合企業、屬地政府(管委會)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揭榜掛帥”等新型項目組織方式,開展重大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旗縣區)
十、稀土產業領域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單位及主要研發人員、自治區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及主要研發人員,按國家和自治區獎金額度等額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十一、獲得稀土領域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根據專利轉化效益情況,給予專利權人最高1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十二、依托稀土論壇、海博行、“包頭稀土杯”科技創新創業邀請賽等品牌活動,開展產學研成果對接、技術轉移、創業大賽、創業訓練營、創業培訓、創業論壇等多種形式的創新創業活動,給予每次活動實際支出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科協、市財政局、稀土高新區)
十三、市內稀土企業全職引進的符合《包頭市高層次人才認定目錄(2021年)》(包府發〔2021〕5號)中六類及以上層次人才和創辦高新技術企業或上年度納稅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中連續2年全職聘用的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從聘用時間起連續3年按其對地方貢獻100%獎勵給個人(每人每年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旗縣區)
十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稀土產業科研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申請離崗創辦企業、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經所在單位同意,可帶科研項目和成果離崗創業、在職創辦企業、離崗創辦企業,具體工作內容、期限、報酬、培訓、獎勵等權利義務以及成果轉讓、開發收益等權益分配,可以采取“一事一議”進行約定。(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十五、建立稀土領域高層次人才服務專班工作機制,受益地區黨委(黨工委)、政府(管委會)負責組建服務所在地稀土領域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服務專班,全程跟蹤服務和協調解決項目建設、科研創新和人才發展遇到困難問題。(牽頭單位:市委人才辦;責任單位: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旗縣區)
措施內容與我市現行政策交叉重復的,按照“時間從新、標準從高、資金支持不重復”的原則執行。涉及責任單位要制定細則或具體的辦事流程,各旗縣區根據措施內容,制定具體的配套措施。本措施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包頭,
對人才誠意滿滿!
你,
心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