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每個月什么時候交,延遲繳納有什么后果
一、社保每個月什么時候交,推遲交納有什么結果
1、自己的所有交社保的記載,能夠在“北京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上查;
2、每月的社??钍?6號0點后,社保賬戶會關閉,不允許單位進行修正,然后根據已有的名單,社保進行自動扣款;
3、扣款后,正常情況下,每月的7號今后能夠在平臺上查到記載如果是月初月末節假日、系統升級等原因,會推遲;
4、按照人事默認的規則,15號之前辭職,能夠不給交當月社保的。
用人單位逾期未交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1、用人單位逾期仍未交納或許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組織能夠向銀行和其他金融組織查詢其存款賬戶;并能夠請求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許其他金融組織劃撥社會保險費;
2、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組織能夠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交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組織能夠請求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產業,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社保每個月什么時候交,推遲交納有什么結果
二、員工怎么應對用人單位不交社保
用人單位違反勞作法令的規則,不交納或不按規則交納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令責任:
1、勞作者有權免除勞作合同,用人單位應付出經濟補償金。
2、勞作者有權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處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組織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用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3、社保組織對用人單位的行政處罰。
法令依據:
《勞作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則了用人單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勞作者能夠免除勞作合同:
1、未按照勞作合同約好提供勞作保護或許勞作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付出勞作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作者交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令、法規的規則,損害勞作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則的景象致使勞作合同無效的;
6、法令、行政法規規則勞作者能夠免除勞作合同的其他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