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的上海
正在變得越來越好
這其中離不開許許多多
外地來滬的朋友的努力
大家很關心
戶籍如果不在上海
自己退休后能在上海領養老金嗎?
這不
上海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發布了官方答案~
01戶籍不在上海
退休能在上海領養老金嗎?
接下來通過幾個案例
一起來整整“公式”
算算以后該在哪領養老金吧~
案例1
小陸,戶籍地為浙江省杭州市
在上海某大學畢業后,回杭州工作了7年,并在杭州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后她來到上海,并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了上海,且在本市累計繳費10年以上。
待其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仍保留在本市的,那她的養老金領取地在哪里?
答案:
戶籍地杭州,基本養老關系在上海,在上海繳費滿10年,領取地為上海。
解析: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案例2
小金,戶籍地為浙江省杭州市
在杭州某大學畢業后,在杭州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繳費5年,之后在深圳繳費10年,北京繳費10年,最后來到上海,并在上海繳費7年。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他的養老金領取地在哪里?
答案:
戶籍地杭州,在深圳、北京先后繳費滿10年,領取地為北京,即最后一個養老保險繳費滿10年的地方。
解析: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案例3
小袁,戶籍地為浙江省杭州市
在杭州某大學畢業后,在杭州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繳費5年,之后在深圳繳費5年、北京繳費7年、成都繳費8年,最后來到上海,并在上海繳費7年。
戶籍地杭州,無一處繳費滿10年,領取地為杭州,即回到戶籍地領取養老金。
解析: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溫馨提示:
在非戶籍地首次就業參保,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由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歸集原臨時養老保險賬戶。
解決了一個問題
網友們又提出了新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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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5年
能否領取養老金?
如果不能領取到養老金的話
之前交的社保是不是浪費了?
那就先來看看法律規定
滿足什么條件才可以領養老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如果繳費沒有滿15年,有以下3個辦法:
根據人社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社部第13號令):
(一)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二)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三)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按上述規定延長繳費)的,也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大段大段的文字
是不是看得云里霧里的~
接下來用案例來說個明白!
分為上海人和非上海人兩種情況
案例1
李叔叔(上海人,60歲)
我是上海人,2008年開始參加社會保險,今年60歲,才繳了9年社保,不滿15年領不了養老金。
那我錢不是白繳了嗎?
解答:
李叔叔為本市戶籍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本市,累計繳費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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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以申請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戶籍所在地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也可以選擇延長繳費至滿15年。
如果李叔叔選擇從60周歲開始延長繳費,5年后,在其65周歲時累計繳費14年仍不足15年。因其在社會保險法實施(2011年7月)前已參保,所以可以在65周歲時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即一次性再繳納1年)后,在本市申請領取養老金。
案例2
張叔叔(蘇州人,60歲)
我是蘇州人,2012年53歲時來滬工作并參加社會保險,今年60歲,一共就繳了7年社保。
那我可以在上海延長繳費至滿15年后,在上海領養老金嗎?
解答:
張叔叔為外省市戶籍人員,53歲在本市首次建賬時建立的是臨時繳費賬戶,由于其未在其他地方參加過社會保險,因此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應由戶籍所在地(即蘇州)歸集他的養老保險關系。
之后,張叔叔可以在蘇州申請轉入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選擇延長繳費。若張叔叔選擇延長繳費,由于他是社會保險法(2011年7月)實施后參保的,因此他需繼續繳費至滿15年后辦理養老金申領。
也就是說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5年
可以用以上辦法領養老金~
之前交的社保不會浪費的!
其實簡單來講,關于領取地
參保人員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
按照“戶籍優先、從長從后”的原則來確定
戶籍優先,從長從后是什么意思呢?
03“戶籍優先,從長從后”
“戶籍優先”有兩層意思:
(一)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關系在戶籍地的,就在戶籍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二)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關系不在戶籍地的,如果在各個參保地的繳費年限都不滿10年,那么還是要回到戶籍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以本市戶籍居民來舉例子
如果他退休前最后的繳費地在上海,那么不論之前曾在何地繳費,他最終都能在上海領取養老金;
如果他從未在上海繳過費,但在北京、廣東、浙江三地各繳了5年,累計起來滿了15年,但在各地的繳費都不滿10年,那么他最終還是在戶籍地上海領養老金。
“從長從后”也有兩層意思:
(一)如果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關系所在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那就要在繳費滿10年的地方領取養老金;
(二)如果在多個地方的繳費都滿10年,那就要在最后一個繳費滿10年的地方領取養老金。
同樣以上海市戶籍居民為例
如果他先在北京繳費12年,后在廣東繳費10年,退休前又在浙江繳費5年,那么他繳費滿10年的地方有北京和廣東兩地,由于北京在前、廣東在后,那么就應該在廣東領取養老金。
大家可以把自己的戶籍地
繳費年限等代入一下
就知道啦~
千萬不要錯過領養老金~
編輯/孫超慧
資料/上海社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