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施工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資格要求如下:
3.1.1HWZF-1、2、3、4標
(1)資質要求:
HWZF-1、2、3標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HWZF-4標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建筑工程和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2)業績要求:
HWZF-1、2標:申請人近五年內承擔過單體建筑面積平方米及以上鐵路站房或類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承擔過單體鋼結構面積平方米及以上鐵路站房或類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業績。
HWZF-3標:申請人近五年內承擔過單體建筑面積平方米及以上鐵路站房或類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承擔過單體鋼結構面積平方米及以上鐵路站房或類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具有鐵路營業線施工業績。
HWZF-4標:申請人近五年內承擔過單體建筑面積平方米及以上鐵路站房或類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及承擔過單體鋼結構面積平方米及以上鐵路站房或類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具有鐵路營業線(站場改造)工程施工業績。
(3)項目經理:
HWZF-1、2、3標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本單位注冊),HWZF-4標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或鐵路工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本單位注冊)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10年及以上鐵路大中型鐵路站房或類似公共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擔任過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組織機構部門負責人等職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之日起前3年內不曾有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的行賄犯罪記錄。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項目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任職,但能夠提供現任職建設單位(項目業主)的同意調離文件,并且與申請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HQZF-3、4標項目經理具有鐵路營業線施工管理經驗。
(4)HWZF-1、2、3、4標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成員不超過3家,其中HWZF-1、2、3標牽頭方必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HWZF-4標牽頭方必須具有建筑工程或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申請,否則其投標和與此相關的聯合體投標將被拒絕。
3.1.2HWSD-1標
(1)資質要求:
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2)業績要求:
申請人近五年須具有:資格預審申請人為獨立申請人,應具備時速250km/h及以上高速鐵路項目“四電”系統集成施工業績;具有鐵路“四電”房屋或類似房屋工程施工業績;具有鐵路營業線施工業績。
具備時速250km及以上高速鐵路“四電”系統集成業績的施工企業中重組成立的新的施工企業,在與原母體施工企業做好系統集成施工業績分割后,其相關證明材料應經國鐵集團審核。
(3)項目經理
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鐵路工程或機電工程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在本單位注冊),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10年及以上鐵路大中型鐵路站房或類似公共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擔任過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組織機構部門負責人等職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具有時速250km及以上高速鐵路項目的“四電”系統集成施工管理經驗,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鐵路營業線施工管理經驗。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之日起前3年內不曾有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的行賄犯罪記錄。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項目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任職,但能夠提供現任職建設單位(項目業主)的同意調離文件,并且與申請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
(4)本標段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含牽頭方),視聯合體分工協議,或由同時具備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和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單位,或由具備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和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其中一項資質的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申請,否則其投標和與此相關的聯合體投標將被拒絕。
3.1.3HWXX-1標
(1)資質要求:
申請人須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2)業績要求:
申請人擬提供本招標項目的系統集成平臺軟件須符合原鐵道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鐵路旅客服務系統建設管理的通知》(鐵信息〔2013〕52號)要求,滿足接入既有上海局集團公司信息系統平臺,近五年內鐵路站房客服系統集成施工總承包、并開通運營一年及以上業績(需提供項目中標通知書、附供貨合同、竣工驗收報告、鐵路局集團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安全穩定運行的有效證明文件),且無不良反映,具有鐵路營業線施工業績。
關鍵設備供貨業績要求:申請人擬為本招標項目提供的客運服務系統關鍵設備(窗口售票、自動售票、自動檢票、補票等票務系統設備,旅客服務集成管理平臺、網絡和安全設備)須具有鐵路站房客服系統集成施工總承包、已通過驗收并開通運行一年及以上應用業績(必須提供項目中標通知書、供貨合同、最終用戶單位出具的投標設備運行良好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加蓋用戶單位公章等業績證明文件),并聲明產品不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若非自身產品均須提供設備制造商供貨承諾書或授權書);尚無業績的關鍵設備應通過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含原鐵道部、中國鐵路總公司)組織的技術審查;投標設備或同類產品沒有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含原鐵道部、中國鐵路總公司)或鐵路局集團公司處罰期內的不良情況通報。
物資設備如屬于國家頒布生產許可證范圍內的,申請人須提供相應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如屬于行政許可或強制認證的,須提供相應的行政許可證或強制認證證書;如屬于鐵路產品認證采信目錄內的鐵路專用設備,應符合《中國鐵路總公司關于印發〈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專用產品論證采集目錄〉的通知》(鐵總科信〔2018〕196號)文件規定,并通過CRCC認證。
(3)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通信廣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本單位注冊),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10年及以上鐵路客站客服系統集成施工管理經驗(擔任過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組織機構部門負責人等職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之日起前3年內不曾有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的行賄犯罪記錄。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項目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任職,但能夠提供現任職建設單位(項目業主)的同意調離文件,并且與申請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
(4)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3.2各申請人可就上述標段中的6個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3.3信譽要求:
3.3.1申請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申請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申請人未被列入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黑名單”,申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項目經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賄犯罪記錄。
3.3.2未被取消或暫停投標資格(或不存在轄內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為C級且在整改期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