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記者從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珠海市2021年(第一批)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啟動申請。據悉,個人申請、單位審核時間是4月20日至5月7日。
申請對象有多種類型
該補貼的申請依據是《珠海市企業新引進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實施辦法》(珠人社〔2019〕97號)。
申請范圍及對象如下:
對象一:我市依法注冊納稅的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2019年4月(含)后從市外全職新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
對象二:已領取第一或第二筆補貼,現符合續發補貼資格條件的人才。
申請條件包含多方面
申請條件如下:
(一)首筆補貼申請條件
1.年齡:
①專業技術人才:正高級職稱45周歲以下,副高級職稱40周歲以下,中級職稱35周歲以下;
②高技能人才:高級技師45周歲以下,技師40周歲以下;
③青年人才:全日制研究生3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30周歲以下。
注:年齡以來珠海工作后首次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審查、判斷時點
2.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在珠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6個月以上(以提交個人申請之月往前算起)。
注:港澳臺、外籍人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其中一項即可。
3.勞動合同: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2年(正、副高級職稱3年)以上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全職在珠海工作。
4.戶籍:取得本市戶籍(正、副高級職稱、港澳臺外籍人才無須取得)。
5.年收入:正高級職稱年收入在20萬元以上,副高級職稱年收入18萬元以上。
6.申報期限:在珠海首次工作后,須兩年內提交第一筆補貼申請并通過審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續發補貼申請條件有多方面
續發補貼申請條件如下:
1.申領周期:距申領上一筆補貼間隔12個月以上(以公示通過時間起算),期間依法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累計9個月以上。
2.戶籍:戶籍未遷出珠海(正、副高級職稱、港澳臺外籍人才除外)。
3.年收入:正高級職稱年收入在20萬元以上,副高級18萬元以上。
辦理程序方面,需注冊并登錄“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網上服務平臺)(按系統指引填報并上傳相關材料。
辦理程序需注意
首筆補貼辦理程序如下:
1.個人申請。登錄網上服務平臺→個人服務→人事人才→人才引進→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填報并上傳相關材料→單位審核。
2.單位審核。登錄網上服務平臺→法人服務→人事人才→人才引進→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審核→審核本單位申請人資格條件→上傳申請表→企業納稅地所屬區初審。
續發補貼辦理程序如下:
1.信息校驗。登錄網上服務平臺→校驗個人信息→企業納稅地所屬區初審。
注:申領第一或二筆補貼后更換工作單位的,須經當前所在單位審核。
2.校驗時間:每個季度第一個工作日起,每次校驗時間為3天(屆時將以手機短信、左邊微信公眾號右邊方式通知)。
注:本次校驗信息將于2021年4月22日發出。
3.補貼發放。續發工作每季度處理一次。
經辦機構于5月11日前完成初審
首次申請審核:各區經辦機構于2021年5月11日前完成初審,重點審核各類證書取得時間、納稅所屬區、入住本區公共租賃房、人才公寓情況等,必要時各區經辦機構可要求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查驗。
續發申請審核:申請人校驗時間結束后,3個工作日完成該季度續發申請初審。
市人才資源和就業服務中心復核各區申請人資格條件,復核期為15個工作日,情況特殊的不超過20個工作日。通過復核的,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對外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補貼發放方案,各區根據補貼發放方案和發放程序將補貼撥付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用人單位或申請人可登錄網上服務平臺查詢最新審核狀態。
(原題《@珠海人,事關住房補貼,今天開始申請!》)
編輯陳冬云審讀劉春生審核張雪松李林夕
(作者: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