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據“居轉戶”政策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上海社保補繳申請材料
1、因未及時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招(錄)用、聘用材料復印件;
2、經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仲裁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限期整改指令書》、法院調解書或法院裁決書等;
3、根據“居轉戶”政策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社保補繳辦理通知單》。
注: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上海社保補繳辦事程序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