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特約通訊員龍鋼記者袁瑋)記者從虹口區獲悉,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減輕初創企業負擔,該區近日推出最新創業扶持政策,政策內容涵蓋創業者關心的房租場地、貼息支持、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優秀創業企業獎勵等,扶持對象包括還未注冊的意向創業者和已經注冊的創業企業,首次創業可一次性補貼8000元。
圖說:職業指導員在指導創業者宏新/攝(下同)
虹口區此項政策規定,在該區首次創辦創業組織滿一年且按規定至少為一名上海戶籍人員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的,可申請一次性8000元的創業補貼;上海戶籍青年在該區首次創辦創業組織,參加該區組織的創業培訓或創業見習,按規定至少為一名及以上該區戶籍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再給予一次性開辦費補貼5000元。
符合市級房租補貼條件在虹口區注冊并經營的創業組織,吸納上海勞動者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房租補貼,標準為招用上海勞動者每人每月200元。市、區房租補貼金額以創業組織在同一區內注冊地或經營地的實際發生租金為限,補貼期限不超過自創業組織注冊登記之日起的36個月。
獲得市創業小額貸款,或經區人社局認定的商業銀行的貸款,且在貸款期限內還清貸款本息的,注冊地、經營地均在虹口區的創業組織,按照市有關企業招用上海戶籍勞動年齡段人員的要求,給予貸款貼息補貼,補貼標準與市補貼標準按1:1比例配套,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貸款期限,貸款貼息最高不超過其實際支付的銀行利息;已申請市小額貸款利息補貼的小企業,市、區利息補貼最高不超過其實際支付的銀行利息。同一創業組織年度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圖說:專家為創業者授課
此外,上海戶籍勞動者,以及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或《出國留學人員來滬投資享受優惠資格認定證書》的非上海戶籍勞動者,在虹口區創辦并經營創業組織滿一年,吸納上海戶籍勞動者達到8人及以上的,第二年起每年按其新招用人員穩定就業情況,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年新招用1名上海戶籍勞動者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6個月及以上的,給予3000元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政策同時規定,每年對創業指導專家為創業組織提供創業服務的成效,按照獲評優秀、良好等級給予服務補貼,獲評優秀、良好的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的服務補貼。每年對經市、區人社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開展日常管理,并按照A、B、C、D四個等級績效評估,對于評估等級達到前三級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分別給予20萬元、16萬元、12萬元的運作費補貼,區級創業孵化基地補貼15萬元、12萬元、9萬元,未參加評估或者評為D級的不予補貼。
政策還對優秀項目一次性補貼作了規定,對獲得區級優秀創業項目等稱號的創業團隊,給予一次性元創業啟動金,一年內落戶虹口區的再給予元助力發展金;對獲得虹口創業新秀稱號的創業組織,給予元助力發展金;對獲得市級優勝獎的虹口區創業組織或創業團隊,在市獎勵基礎上再獎勵元;獲得國家級優勝獎的,再給予元助力發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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