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該如何轉移?哪些可以轉移,哪些是不能轉移,經常犯錯的地方,千萬別踩
Q:本市還未繳費的情況下,可以把外省市的養老保險先轉進來嗎?
A:參保人員在跨省流動就業時,需由新就業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個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手續。在未繳費的情況下,無經辦機構可以接受其個人賬戶。因此,需在本市參保繳費后方可將外省市賬戶轉入。
Q:我今年32歲,剛到上海來工作,單位也給我繳費了,我可以把深圳的養老保險轉過來嗎?
A: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單位通過本市社保經辦機構為其辦妥了繳費手續,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屆時,通過單位參保所在地區社保分中心辦理手續即可。
Q:我是外省市戶籍人員,今年30歲,在上海繳納了2年社保,現在要去江蘇工作,想了解養老保險是否要轉至江蘇?年限可以累計嗎?
A:根據國辦發(2009)66號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累計計算。
Q:我的一位朋友(男性),今年51歲,離開西安來本市工作,當地已繳納20多年養老保險,能轉到本市嗎?
A: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對于年齡有所要求。如在本市從未繳納過社保,51歲的男性參保人員無法將西安的養老保險轉入進來,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保留在原參保地。本市就業后,建立臨時養老保險賬戶進行繳費。
Q:辦理外省市養老保險轉入需要什么材料?
A:符合條件的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可至單位參保所在地區社保分中心辦理手續。辦理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或《臨時賬戶轉移聯系函》,填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Q:我今年35歲蘇州戶口,當地的養老保險已經轉到上海,如果一直繳到退休年齡,可以在上海拿養老金嗎?
A:外省市戶籍的參保人員到齡時,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仍保留在上海,且在本市累計繳費不少于10年,外省市轉入進來的繳費年限與本市合計滿15年,可在上海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Q:我在上海上了4年班,單位也給我繳費,現在我要回老家工作,可以把繳的4年費用退出來嗎?
A:參保人員在沒有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若離開上?;貞艏毓ぷ?,按規定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Q:我想把養老保險關系轉回重慶,手續怎么辦?
A:參保人員離開本市需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必須先獲取《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攜本人有效身份證至就近區社保分中心或街(鎮)社區事務中心通過自助查詢機打印。需要轉移的參保人員可先向接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了解具體轉移事宜。
Q:養老保險轉往外省市,單位和個人的部分都可以轉嗎?
A:養老保險賬戶分基本賬戶和臨時賬戶,轉移時的具體規定有所不同。
1、基本賬戶:
(1)個人部分: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轉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含本息)轉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8%記入個人賬戶的儲存額(含本息)轉移。
(2)單位部分:統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的12%的總和轉移。
2、臨時賬戶:全部繳費本息(含單位和個人部分,目前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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